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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

细化入校服务选用要求、

课后服务费由学校代为收取

事关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珠海市教育局拟出台新政策!

为规范引入第三方参与我市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促进课后服务提质增效,珠海市教育局结合实际对《关于规范引入第三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各界征集对《关于规范引入第三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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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主要拟修订内容有哪些亮点?

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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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参与日常课后服务课程。朱文/摄

调整适用范围

《征求意见稿》将义务教育学校的范围说明调整至“一、适用范围”,同时删除假期托管适用本意见的规定,并新增第三方服务内容指引,明确主要服务内容,严禁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关于“严禁随意扩大范围”的要求,明确假期托管不属于课后服务范畴。

完善引入原则

新增“学校主导原则”,与课后服务政策相衔接,明确学校主体地位、第三方仅作为必要补充,本校教师可承担的课程,原则上不得引进第三方机构代为提供师资服务。

强化资质协同审核

新增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文体、科创等部门对申请机构和人员进行资质审核的规定,以弥补学校在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专业领域审核能力不足的问题,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责优势。

健全白名单动态管理

完善白名单定期核查机制,各区教育部门及时移除不合规机构及人员、动态更新并抄报市教育局,解决原条款偏重准入环节、入校后动态监管不足的问题,健全定期核查和清退机制。

细化入校服务选用要求

新增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二次遴选规范要求的规定,强化区教育部门指导职责,弥补从白名单准入到学校选用之间的制度衔接空白;将遴选数量由“确定一批”明确为“不少于2家”,并将续签期限由不超过3年修改为不超过1年,以防止学校指定唯一来源,强化动态监管。

强化日常监管

在内容监管中明确学校课程体系的主体地位、第三方仅作为有益补充;将质量监管升级为区级主导的多维度综合评价体系,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区级评估,评价结果作为准入续签的核心依据;在安全监管中明确个人申报入校的社会专业人员须自行购置人身意外险;在经费监管中明确课后服务费由学校代为收取,严禁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平台等渠道收取,严禁将经费打包拨付给第三方机构后由其向本校教职工发放劳务报酬,严禁将财政经费用于第三方采购,以全面落实上位政策关于课后服务范围、收费主体、经费使用的最新要求,构建市区联动的监管闭环。

补充退出情形

新增“入校服务人员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其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作为退出情形,以强化师德师风底线要求,切实保障学生权益。

《征求意见稿》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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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查看《征求意见稿》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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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市教育局

编辑/陈淑娴

责任编辑/阳紫微

三审/胡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