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宁夏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30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质效得到明显提升,循环经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循环型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60%、80%。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废纸等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320万吨以上。
全文如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宁夏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6年8月3日
宁夏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
“十五五”时期是宁夏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按照生态环境法典和循环经济促进法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快构建循环经济体系,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编制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牵引,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打通资源利用堵点,推动循环经济产业发展,降低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加快建设美丽新宁夏、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坚实支撑。
到2030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质效得到明显提升,循环经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循环型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60%、80%。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废纸等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320万吨以上。
二、夯实减量化基础
(一)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全面推行产品绿色设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产品模块化、轻量化、长寿命设计,加快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创新应用,提高再生原料在产品设计中的替代使用率。鼓励企业探索建立产品碳足迹、环境足迹管理体系,严控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持续降低环境负荷。推广包装印刷减量减色化设计,减少包装层数、材料、体积、重量,减少油墨印刷。
(二)推动行业清洁生产。深化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鼓励产业园区、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能效、水效不达标的企业实施工艺设备技术改造。推广绿色施工,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在工程招标和施工设计中明确建筑垃圾减量要求和措施。加强化肥、农膜等生产、经营、使用全链条监管。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加强水循环利用,全面提高用水效率。
(三)推进绿色消费。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节约用水用电、推广“光盘行动”、抵制过度包装。丰富绿色低碳产品和绿色消费场景,实施绿色消费积分制度,通过发放消费券、积分等方式激励绿色消费。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严格落实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和替代使用要求,加大可循环、易回收、自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推广力度。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推动建设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低碳社区。
三、提升产业资源化利用水平
(四)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深入开展战略性矿产资源应用现状和废弃物循环利用潜力调查,根据市场消纳情况,“一品一策”完善废弃物循环利用路径,支持提升废弃物加工和重点资源提取能力。严格执行国家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要求,推广井工矸石综合利用,水资源保护采煤等技术,稳步提升矿山“三率”水平。新建矿山正式投产2年内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快在产矿山升级改造,力争到2030年90%以上大型矿山、80%以上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开展煤层气勘查、采集、提纯和利用技术攻关,推动宁东、吴忠、石嘴山等地区煤层气高效开发利用。
(五)加快工业资源循环高效利用。深化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废弃物集中协同处置利用。加强工业余热、余压、余气资源化利用,支持工业尾气生物发酵制燃料乙醇。加强矿井水综合利用,支持园区、企业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积极推进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建设。加强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通过生态修复、矿坑回填、井下充填等方式稳妥有序推进规模化消纳利用。加强工业废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度,推行分类收集贮存,防范混堆混排。积极推进无废城市、无废园区、无废工厂建设,到2030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以上。
(六)推进农业生态循环发展。围绕葡萄、枸杞和肉牛、滩羊等特色优势产业,因地制宜推进种养结合、农牧结合、稻鱼共生等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林菌、林药、林蜂等林下经济。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推广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模式。完善秸秆标准化固定收储网点和配送中心,培育收储运第三方服务主体,推进秸秆多元化利用。全面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和适宜农作物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推广试点,加强农膜、农药与化肥包装等废旧农用物资回收处理。
(七)推行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加强施工工地规范化管理,推动工程建设和施工单位设置建筑垃圾分类贮存场所。建立装修垃圾全流程管理机制,明确装修垃圾投放、收运管理要求,合理设置装修垃圾投放点,鼓励采取预约收运方式,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完善装修垃圾付费制度。加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中的应用。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结合实际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支持政府投资项目采购绿色建材,鼓励社会投资项目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专栏1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1.煤矸石和粉煤灰:加强煤矸石和粉煤灰在塌陷区治理、矿井矿坑充填回填、生态修复等领域的消纳利用。支持利用煤矸石和粉煤灰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再生骨料、高岭土、土壤调理剂等产品,实施百万吨煤矸石综合利用、30万吨粉煤灰综合利用等项目。实施煤基固废生态修复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及封场项目。
2.冶炼渣:推动硅锰渣制备胶凝材料、电石渣制备脱硫剂和纳米级碳酸钙等高值化利用。支持钢渣微粉作混凝土掺合料。实施气化细渣脱水干化及综合利用、电解锰渣无害化处理及资源综合利用、微硅粉和硅渣固废综合利用等项目。
3.工业副产石膏:推进通过井下充填、矿坑回填、生态修复等方式规模化消纳利用脱硫石膏。支持脱硫石膏制备硫酸、绿色建材、石膏晶须等产品。实施30万吨脱硫石膏综合利用、脱硫石膏废渣制硫酸等项目。
4.建筑垃圾: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土方平衡、生态修复。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收集转运配套设施等项目,合理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
5.农作物秸秆: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食用菌基料化等综合利用,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6.危险废物:推动危险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实施危废协同一般固废高值化综合利用等项目。建成宁夏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
(八)加强再生资源开发利用。开展灵武国家“城市矿产”基地升级行动,打造西北地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高品质原级利用再生材料生产供应基地。培育一批技术先进、产业链带动强、市场优势突出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推动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管理,防范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风险隐患。
(九)加快“新三样”等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落实废旧风电、光伏设备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指导发电企业完善退役报废装备管理制度。支持开展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循环利用。推进算力设施、通信基站、储能电站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
专栏2 再生资源开发利用
1.报废机动车:支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提升精细化拆解能力,健全零部件、含氟制冷剂等分类回收、再利用体系,支持企业拓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业务。实施废旧汽车拆解回收利用项目。到2030年,全区报废机动车的回收量达到6万辆以上。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完善回收网络体系,提升小型、新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四机一脑”产品回收能力。到2030年,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量达到180万台以上。
3.废钢铁、废有色金属:推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回收、拆解、加工、配送一体化发展。实施废旧铝制品回收利用、废铜废铅回收利用处置等项目。到2030年,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的回收利用量达到250万吨以上。
4.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废旧纺织物:加强废箱板纸、废书本纸、废新闻纸等回收利用,推动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高值化利用。实施废弃橡胶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玻璃回收与资源化利用循环经济示范、PE颗粒和改性颗粒资源再生产业化等项目。到2030年,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的回收利用量分别达到20万吨以上、17万吨以上、18万吨以上、15万吨以上。
5.退役风电及光伏设备、废旧动力电池:建立健全风电光伏发电企业退役设备责任机制,推动大型能源企业建立风电光伏设备“维修与再利用-回收-资源化处置”体系,支持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合作开展回收服务。实施退役新能源发电设备循环利用与资源化处置、废旧太阳能光伏板回收利用、光伏全产业链固废回收综合处置再利用、锂电池回收及正极材料提质改造等项目。
四、扩大再生利用规模
(十)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完善再生资源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分拣中心等纳入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衔接融合,健全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鼓励企业在居民小区设置旧衣回收箱,完善废旧纺织品回收体系。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广智能回收终端。到2030年,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70%以上、乡镇可回收物中转站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十一)推广应用再生材料。提升建筑建材、装备制造、轻工加工等领域生产企业再生材料应用比例。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推动市政工程、公共建筑、道路交通等项目优先使用再生骨料和再生建材产品。开展再生材料评价,落实再生材料相关产品标准和认证制度。支持宁夏绿色低碳综合养护示范基地建设,推广“道路养护+材料再生”模式。
(十二)积极发展再制造产业。加快推进工业机器人、矿山机械、工程机械、农业机械、风电、汽车零部件等设备再制造,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智能检测、柔性加工、激光熔覆等先进技术。鼓励第三方再制造企业发展嵌入式服务模式,鼓励汽车维修服务使用合格再制造零部件,落实再制造产品标识制度。
(十三)促进二手商品流通。培育壮大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推动二手商品流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鼓励社区建设二手商品寄卖店、寄卖点,定期组织交易活动。鼓励学校定期组织旧书交换活动和跳蚤市场,引导闲置物品交易流动。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加强二手商品交易平台监管。
五、大力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发展
(十四)优化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布局。全面摸排再生资源、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产能情况,分品类绘制循环利用产能地图,开展产能预警,合理规划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鼓励行业协会发布行业年度进展动态,引导行业有序发展,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科学布局建设再生铝项目。加快培育一批上下游产业带动能力较强、技术装备先进、市场占有率高的资源循环利用骨干企业。
(十五)加快技术工艺和装备提升。聚焦大宗工业固废规模化、高值化利用、现代煤化工与冶金等行业减污降碳、退役风电光伏组件、动力电池等废弃物再生利用等重点方向,组织实施一批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围绕固废资源化、节能降碳、煤化工绿色转型等领域,支持布局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循环经济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循环经济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十六)推动数智赋能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循环经济领域的应用,推动工业企业开展资源利用效率智能诊断和系统提升,拓展AI智能分选技术在废有色金属、废塑料、低值可回收物分选等领域的应用,提高分选精度与分类水平。
(十七)培育循环经济服务业。培育循环经济认证、碳足迹核算、认证、评估、审计、金融、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鼓励发展具备集成能力的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为企业和园区提供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废弃物协同处置、循环化改造等一站式服务。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为企业、园区、公共机构提供专业化回收服务,培育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服务骨干企业。
六、加强制度和政策保障
(十八)完善法规标准体系。修订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等领域法规制度的制修订工作。围绕煤矸石、粉煤灰、煤气化渣等大宗固废资源分类处置、资源化综合利用加快相关标准编制修订。出台煤基固废矿坑及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技术规范。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支持在循环经济领域开发符合条件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十九)加强综合政策支持。争取中央资金、利用自治区既有资金,支持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费优惠政策和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措施。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提升金融机构可持续信息披露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的支持。强化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用地、用能、用水保障。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科技金融等惠企科技政策,推动创新资源向循环经济领域企业高效集聚。
(二十)健全统计评价制度。落实国家循环经济统计制度,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再生资源等行业统计指标体系。开展分行业及重点企业分类评价,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价。支持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开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分析及景气评价。
(二十一)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加强再生资源市场准入管理,落实好国家废塑料、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旧轮胎、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完善固体危险废物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功能、建立大宗固体废物信息化溯源监管平台,加强动态监管和追踪溯源。打击违法违规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废旧动力电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提升行业规范化发展水平。深化“线上监管+线下核查”模式,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与动态评估,提升综合监管质效。
七、强化组织实施
坚持党对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实施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分工,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可操作可评估的具体工作安排和推进措施,推动完成规划指标和重点任务。加强资源循环利用项目谋划,有序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强化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与各相关领域政策协调协同,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根据监测评估情况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的政策举措。深化规划宣传解读与政策正向引导,自觉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原文下载:《宁夏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pdf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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