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之一。为进一步警示广大驾驶人,柳州市公安交管部门现对近期查获的一批超速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曝光。
8起超速违法案例曝光
闽D5KC33:7月28日,在G78汕昆高速鹿寨县段,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速10%以上未达20%,依法被处以罚款200元。
粤G857M7:7月26日,在S3101柳州绕城高速柳南区段至柳江区段,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速10%以上未达20%,依法被处以罚款200元。
桂B9399S:7月24日,在G78汕昆高速柳城县段,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速20%以上未达50%,依法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
贵AH7K29:7月24日,在G78汕昆高速柳城县段,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速20%以上未达50%,依法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
粤GUB272:7月23日,在S31三南高速融安县段,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速20%以上未达50%,依法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
桂B22X90:7月22日,在S31三南高速柳城县段,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速20%以上未达50%,依法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
云FF71909:7月12日,在S31三南高速柳城县段,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速50%以上60%以下,依法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
贵E05P20:7 月10日,在G78汕昆高速柳城县段,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速50%以上60%以下,依法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
广西公安交管部门提醒您
国省道、城市道路“慢一点”:途经学校、村庄、隧道或弯道路段,请主动减速,注意观察行人及非机动车动态。
高速公路“稳一些”:请保持安全车速与车距,切勿超速。遇到雨天、夜间或施工路段,更要谨慎驾驶。
请广大驾驶人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切勿为了追求速度
而忽视安全!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宾鹏伟
内容来源:柳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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