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倡议书
暑期过半,酷热持续。近期我县涉及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事故明显增多,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逆行闯红灯、骑行玩手机等违法行为突出,酒驾醉驾、不戴头盔、非机动车不按车道行驶、飙车炸街等陋习屡禁不止。为守护群众安全,压实家长监护责任,现发出以下倡议:
一、致全体中小学生及未成年人
严守年龄底线:满16周岁方可骑电动自行车;满18周岁并考取驾照才能驾驶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严禁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上路,严禁租赁共享电单车,禁止在道路滑行滑板、平衡车。
拒绝危险行为:不载人、不飙车炸街、不改装、不逆行闯红灯、不骑车接打电话,夜间不结伴竞速。
违法必究:一经查获,交管部门将依法处理并通知家长;发生事故的,监护人须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二、致广大家长及监护人
管好车辆和钥匙:不为未到龄子女购买电动车、摩托车,不将机动车交给未成年人驾驶,违者将受到处罚。
规范防护:孩子骑乘电动车、摩托车必须佩戴头盔;自驾时儿童不坐副驾驶,全员系好安全带。
把好出行源头:教育子女拒乘无牌三轮车、黑车等不安全车辆,以身作则遵守交规。
落实“四知”:对孩子外出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路线、知归时,严防夜间飙车等高风险行为。
三、致社会各界群众
驾驶人杜绝酒驾醉驾、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斑马线礼让行人;骑行者全程戴盔,不逆行、不闯灯、不占机动车道;行人走人行设施,不横穿、不翻越、不低头看手机。
不驾驶报废、无牌、逾期未检车辆,抵制货车载人、三轮车非法载客。
积极向身边人普及安全知识,劝阻违法行为,转发警示内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率先垂范,机关、学校、社区加强宣教,配合交管部门整治。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交通安全离不开家长用心监护,更需要全民共同参与。让我们携手摒弃陋习,严守法规,共筑平安出行防线,平安度夏!
来源:洛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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