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胚胎案一旦刷到,就老看到推送。昨天又看到了朱女士的丈夫唐先生的发言,跟我想象中的形象很符合。
他没说婚外造孩子是不对的,但表示愿意销毁胚胎,光说没练是因为误会医院已经干了,不关他事。
他没说婚内出轨是不对的,而是强调有支付妻女的生活费,还陪妻子看过病,表示问心无愧。
他最想强调的是:妻子和广大网友是不对的,网暴他就是错。
也就是说,他的发言里,没有一条是正面承认自己一方有任何过错,他的目的是终止自己的利益受损,用被网暴的受害者身份指责妻子和网民。
有没有觉得哪里不对劲儿?
坏得理直气壮,蠢得明晃晃。
我倒不是很想骂他,是非功过很明显,他在公然挑战公序良俗,不死也得扒层皮,结局几乎已经注定了,只不过是程度轻重而已。
我更感兴趣的是,这是一个案例,又一次验证了我的一个观点:认知配不上财富的话,早晚得还回去。
昨晚看了一本书《少有人走的路2》,里面提到一个案例,涉及到一个观点,我觉得有必要拿来类比一下。
比利是个青少年,哥哥开枪自杀后,比利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情绪低落,最终发展为偷车,被法院要求接受心理治疗。
心理医生与比利的交谈中,得知了一个关键细节:比利在圣诞节得到了一件礼物——哥哥自杀用的那把枪!
心理医生向比利的父母询问为何会这样做时,父母给出了一环扣一环的答案,“以为这个年纪的孩子喜欢枪”“没想到会对比利造成心理伤害”“我们穷买不起新枪”“我们不像你一样受过高等教育”,总之,他们有理,他们没错,错也是情有可原。
比利在心理医生的坚持下(比利的父母怕丢脸不同意),离开了原有的环境,去了他喜欢的姑妈家生活了一段时间,在另一段诊疗帮助下,很快得以出院。
书中指出,真相是什么呢?真相就是比利的父母是伪善的恶人。
“伪善的恶人最大的问题,在于他们不承认自己不善。拒绝承认不善,人就会走向恶;承认自己不善,人就会变善。
对于正常的父母,如果由于自己的疏忽,没有注意到史都华(比利的哥哥)自杀前的情绪变化,一定会为自己的粗心而产生负罪感,这种负罪感会让他们接受教训,进行深刻的反省,避免情况再次出现。
与此同时,如果他们发现自己把枪送给比利是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也一定会深深地自责。
显然,比利的父母不是正常的父母,他们不愿意承受良心谴责所带来的痛苦,极力通过狡辩来逃避罪恶感,甚至把枪送给比利这样邪恶的事情,也说得振振有词。”
唐先生就是这样的人——在他的逻辑里,他没错,他能闭环。
他会想:自己做错什么了?只是被抓住了而已,只是事情被搞大了而已,这本来不算什么错,自己只是运气不好、一时疏忽、没防备周全,别人也在外面生孩子,别人行为更恶劣,还不如自个儿呢。
这就是为什么需要道德,更需要法律。
法律的好处是,不管你是怎么想的,只看你是怎么做的,红线一划,底线在此。
唐先生在用黑灰思想挑战由众多跟他不一样逻辑的人组成的公序良俗,以及碰触到了伪造证件、婚内出轨所涉及到法律条款,这些都不会因为他的想法自成逻辑或者符合人性暗线就得到纵容。
一个极致利己的人,是会赚到钱的,但守住财富却很难,因为思想太狭隘了,任由眼前的私欲膨胀而不去约束。这不是个聪明人。
创富和守财的过程中,有太多考验,有太多诱惑不能去碰,有太多陷阱要去防范。如果在小有成就后还是靠本能发泄性欲、繁衍后代,那最终要把德不配位的物质财富还给滋养了他错误思想的环境,重新进入天道循环。
人呀,其实很脆弱、很渺小,但常幻觉自己强大到了可以挑战既有规则。
我是vini,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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