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姚夫妇发表文言文用意何在?假儿子不要,真儿子还我
今天,再次仔细阅读许姚夫妇发表的那段文言文,总的感觉是言简意赅,字不多,但信息量很大。
许姚夫妇发表的文言文如下:盗人金犹可恕,盗人嗣不可活!盖物可攘,嗣不可冒!名可假,天不可欺。夺人骨肉以为荣,掠人血汗以为功,其耀愈明,其丑愈露。天不藏奸,法不容情!
那么,许姚夫妇发表文言文用意何在?窃以为,真正用意就是假儿子不要,真儿子还我。
其一,已经挑明了就是偷换人生。“盗人金犹可恕,盗人嗣不可活”,偷人家的财物还可以原谅,但是,偷人家的子嗣绝对不能饶恕!最后的下场,只有死路一条;因为“物可攘,嗣不可冒!名可假,天不可欺”。意思是说,财物可以掠夺,但是,子嗣绝对不能冒充。
其二,再说“郭威是我的儿子”就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了。“夺人骨肉以为荣,掠人血汗以为功,其耀愈明,其丑愈露”,夺人骨肉,抢我儿子,越说“郭威是我的儿子”就越显得奇丑无比;
其三,假儿子不要,真儿子还我。“嗣不可冒,天不可欺。”子嗣,是家族的传承,是家庭的继承。姓姚的儿子,就是姚家的;姓郭的儿子,就是郭家的,不能对等,不能替换,更不能偷换。“姚策姓姚不姓郭”,越这样说,就越发显得对亲生儿子的嫌弃。
其四,依法讨要儿子。“天不藏奸,法不容情!”假证假户假病历,这些都是“奸”,都是为了掩盖换子真相;双方都养了对方儿子28年,都培养了一定的感情基础。但是,情再大也打不过法!
如果不是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如果不是胸有成竹,许姚夫妇绝对不会这样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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