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间谍内鬼”的印象,还停留在影视剧里。
西装革履、潜伏多年、身居高位、手握核心机密,普通人根本接触不到,更不可能参与泄密。
但现实远比影视剧更隐蔽、更吓人。
一个军迷在聊天室里谈国产航母,陌生“记者”听得格外认真;一个求职者在网上寻找工作,接到的任务却是去军事码头拍军舰、画布局。
两个人都没有身居要职,也接触不到全部军事部署,境外人员却顺着他们的兴趣和需求,把一块块情报送出了国门。
鲁某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研究军事装备。
军迷聚在一起,谁都想多知道一点。
鲁某同样享受这种感觉,尤其喜欢别人追问自己:“这条消息是真的吗?你从哪里看到的?”
金某正是在这个时候靠近了他。
对方自称记者,对国产航母表现出浓厚兴趣。
金某没有急着索要秘密,而是一边称赞鲁某“懂得多”,一边继续追问细节。
公开资料能谈的内容,很快就谈完了。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普通军迷,鲁某开始寻找更加内部的信息。
他拿出一些内部密件,给自己说过的话作证,也向金某证明,自己手里确实有别人接触不到的材料。
金某随后支付报酬。
从这一刻开始,两人的关系已经不是记者采访军迷,而是境外人员用金钱换取涉密信息。
鲁某仍然不断收集、整理和发送材料,内容涉及我国政治、军事等秘密,其中还包括国产航母相关信息。
可对方最需要的,往往正是这种能与公开消息互相印证的内部材料。
国家安全机关掌握证据后,依法将鲁某查处。
法院最终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曾经让他在聊天室里获得关注的“独家消息”,最后变成了法庭上的证据。
林某某走上的是另一条路。
2012年8月,他在网上发布求职信息。
没过多久,一名自称“丹”的境外人员主动联系他,提出可以给他提供工作。
工作听起来并不复杂。
但真正的任务地点,却不是商场、工地或者居民区,而是厦门某军事码头。
从2012年11月13日起,林某某开始反复前往码头周边。
他观察附近建筑,记录工程建设进度,拍摄停靠的军舰,再将这些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共用邮箱交给“丹”。
第一次拍摄没有出事,钱也收到了。
之后的任务越来越细。
2012年12月16日,“丹”再次要求他前往某军港。
林某某对正在建设的项目和停靠船只进行拍照,经过军港外围时,又专门观察建筑物的布局和结构。
为了拍得更清楚,他还登上一座大桥,对军舰进行拍摄。
经鉴定,这张布局图涉及机密级军事秘密。
林某某并没有停手。
2013年9月,他又把长期观察到的军港情况整理成40多条记录,内容包括工程变化、码头情况和舰艇动态。
这批材料同样被鉴定为机密级军事秘密。
截至案发,林某某共收取56837元。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以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五万多元拿到手时,他或许把这些任务当成一份收入不错的兼职。
判决下来后,这笔钱已经远远填不上五年自由的代价。
鲁某和林某某,一个爱聊军事,一个急着求职。
境外人员没有拿着“间谍任务书”找到他们,也没有第一次见面就要求他们窃取机密。
金某先装成记者,陪鲁某聊航母,听他展示自己收集的信息。
“丹”先提供一份调查兼职,让林某某到指定地点看一看、拍一拍。
第一步都很小。
只要目标愿意配合,对方就会继续往前推。
任务每完成一次,目标就会陷得更深。
钱已经收了,资料已经发了,对方手里也留下了聊天记录和转账证据。
此时再想退出,面临的不只是失去报酬,还可能遭到威胁和控制。
境外人员真正高明的地方,不是一次让人跨过红线,而是把红线拆成许多小步,让目标在一次次侥幸中越走越远。
可情报工作从来不只依靠一份完整图纸。
这些内容单独看,可能只是一块碎片。
境外情报机关把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人员提供的信息放在一起,就能判断舰艇活动规律、工程建设进度和装备发展状态。
鲁某送出的内部密件,可以帮助对方判断公开消息的真假。
林某某长期记录的军港动态,可以让对方看清一个军事目标正在发生什么变化。
他们都没有掌握全貌,却分别替对方补上了拼图的一角。
这也是境外人员经常盯上普通人的原因。
军迷熟悉装备信息,码头周边人员方便观察舰艇,军工单位员工可以接触内部材料,普通求职者又可能被高薪任务吸引。
对方不需要一个人拿走所有秘密,只要让许多人各自送出一点,最后便可能拼出一张完整的情报图。
鲁某想证明自己比普通军迷知道得更多,最后把国产航母相关密件交给了陌生“记者”;林某某想通过兼职多赚一笔,却在军事码头外拍军舰、画布局,收取56837元后换来五年刑期。
境外人员很少把“间谍”两个字写在脸上,他们更可能以记者、朋友或雇主的身份出现。
真正危险的,往往不是突然出现的惊天任务,而是第一次觉得“聊一句没关系”“拍一张也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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