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外贸行业的老板找到我时,第一句话就是:“我做跨境电商,订单都是真实的客户下单,只是用了平台系统对接了一下,怎么能算走私呢?”
他们口中的“对接一下”,在法律上可能叫“推单”或“刷单”。这两个词听起来差不多,但性质天差地别。
一、“推单”和“刷单”到底有什么区别?
说白了就是:一个是为了合规,一个是为了逃税。
“推单”是指跨境电商企业将真实的消费者订单信息,推送到海关监管系统进行申报。订单是真的,消费者是真的,货物也是真的。这种做法本身不违法,前提是你如实申报价格、数量、品类。
“刷单”就不一样了。它是伪造虚假订单,把本应一般贸易进口的货物,拆分成无数个小包裹,冒充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目的只有一个:享受跨境电商的税收优惠——免关税、增值税打七折。
很多老板搞不懂的是,刷单的本质是“假订单、真逃税”。你用假信息骗过了海关系统,每单少交几十块,一年下来可能就是几百万的逃税额。
我前年代理过一起案子,当事人说自己只是“技术性操作”,结果后台数据一调出来,同一个收货地址出现了三千多个不同的“消费者”,身份证号全是网上买的。法官当场就问:“你觉得这叫真实交易?”
二、这会定什么罪?逃税还是走私?
答案是:走私普通货物罪,不是逃税罪。
很多人以为少交税就是逃税罪,错了。跨境电商刷单走私,核心问题是“逃避海关监管”。你把应该走一般贸易通道、缴纳全额税款的货物,伪装成跨境电商零售商品进口,这属于走私行为。
两者的区别在哪?逃税罪针对的是你已经申报了、但少报了税基;走私罪针对的是你根本没有如实申报,绕开了监管。性质完全不同,量刑起点也不一样。
走私普通货物罪,个人逃税额10万就立案,单位是20万。超过50万就算“数额巨大”,250万以上是“数额特别巨大”——对应的刑期分别是五年以下、五到十年、十年以上。
三、我现在停手还来得及吗?
来得及,但窗口期很短。
如果你还在做刷单,立刻停止。每多发一单,都是新的犯罪事实。如果你已经被海关约谈或稽查,主动配合、如实交代,争取认定为“自首”或“坦白”。
还有一个很多人不知道的点:如果能主动补缴全部逃税款,在量刑时可以作为重要从轻情节。有的案子,补税加上认罪认罚,能从十年降到三四年,甚至争取缓刑。
但注意:不要销毁数据、不要删除系统记录。那些东西海关早就备份了,你删了反而多一条“毁灭证据”的罪名。
现阶段能做的3件事
1. 立即停止所有推单和刷单操作
别再发新货,别再接入新订单。每多操作一天,都是给自己的刑期加码。
2. 全面梳理你的订单数据
把真实订单和疑似刷单的订单分开统计。搞清楚逃税额到底有多少——只有知道了底牌,才能决定下一步怎么走。
3. 找懂跨境电商的刑事律师
这类案子技术性强,普通刑事律师看不懂后台逻辑。必须有做过跨境电商走私案的律师,才能在海量数据中找到对你有利的细节。
每个案子情况不同,以上只是通用分析,具体到个案还需要看你使用的是哪种推单模式、是否有真实的消费者基础、以及海关已经掌握了哪些数据。
徐宝同律师团队,16年专注进出口行业刑事风险防范与辩护,懂进出口,更懂辩护。如有疑问,可以联系我们,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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