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阮朝阳
近日,咸安警方查处一起协助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资金案件。犯罪嫌疑人谢某为赚取好处费,向亲友借用支付宝收款码流转涉诈资金,充当电诈分子的“资金搬运工”。该案再次警示广大市民,务必守牢个人支付账户,切莫抱有借用亲友账户就能躲过查处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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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至4月,谢某为谋取收益,向亲友借用实名认证支付宝账户及收款码,提供给微信好友黄某用于接收资金。谢某明知黄某的资金极有可能系涉诈资金,仍继续实施操作:亲友支付宝账户收到钱款后,谢某便将资金归集至本人支付宝账户,再按照黄某的指令,分两次共计转账43000元至对方指定账户。经查,谢某从中非法获利2000余元。
现实中不少人心存侥幸,以为借用亲友账户操作,就可以规避法律追责。殊不知,怂恿他人出借、借用亲友支付账户代收、转移涉案资金,同样属于帮助不法分子实施违法犯罪。
警方提示: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实名支付账户仅限本人使用。一方面要守牢自身账户,绝不出租、出借;另一方面,也不要向亲友借用账户,切莫为蝇头小利以身试法。一旦涉案,本人将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还会导致亲友账户被冻结,害人害己。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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