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全面深化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8月5日,荒漠化综合防治和“三北”工程建设司法行政协同保护座谈会在市中级法院召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七家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共商生态法治化治理之策,共筑塞上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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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难点,共商良策。会议聚焦荒漠化综合防治和“三北”工程建设中司法行政有效衔接展开深入交流。与会单位结合各自职能与工作实际,围绕案件线索移送、证据收集固定、生态修复执行、信息资源共享等关键环节,逐一剖析堵点、难点,充分交换意见,现场讨论深入务实、氛围热烈。
凝聚合力,协同共治。经过充分协商,各方就共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三北”工程建设司法行政协同保护机制达成初步共识,进一步夯实了行政监督与司法保护之间的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为推动形成“多元参与、区域联动、整体发力”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新格局注入强劲动力。
府院联动,司法护航。榆林中院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以法治之力守护榆林天蓝地绿,为榆林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讯员丨 常良燕、王娜
供稿丨民二庭、宣教处
编辑丨李华菊 校对丨马欣 审核丨张建磊
榆林中院宣教处制作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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