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兴园化工园区研究院)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号)及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相关规定,2026年7月31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贵州省循环经济协会在厅四楼会议室组织专家,对《贵州能源水城鑫晟煤化工30万吨/年甲醇技改复产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

经专家组认真审查与综合评估,一致认为该项目节能报告内容详实、数据准确、技术路线可行、节能降碳措施合理,同意通过节能评估。

按照相关工作程序要求,现将该项目节能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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