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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江门交管支队蓬江大队
积极开展“雷霆护航”专项行动
在晚高峰时段于辖区重点路段
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行动聚焦突出违法精准查处,同步启用流动宣传大喇叭进行现场警示宣讲,坚持执法查处与教育引导一体推进。
对轻微违法人员,现场教育劝导、以案释法,讲解安全隐患与事故危害;对无证驾驶、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则依法从严查处。此次行动共教育引导群众约8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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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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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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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且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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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机动车未悬挂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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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非汽车类机动车;机动车未悬挂号牌
法律链接①
以下这些行为属于无证驾驶:
1、未取得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2、利用非法手段取得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3、在驾驶证被暂扣或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无证驾驶相关处罚:
无证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法律链接②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相关处罚:
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2、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江门交警将持续开展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请广大驾驶人严守交通法律法规
切勿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一审:欣
二审:晶
三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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