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发布。
《规划》提出,到2030年,上海民营经济总量规模再上新台阶,质量结构进一步优化。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取得成效;开放活力明显增强,进一步发挥民营经济在外贸领域的重要作用,提升民营企业国际化水平;社会贡献不断提高,构筑稳就业、保民生的坚实底座;制度环境持续优化,厚植民营经济发展沃土,让企业与城市发展同频共振、双向奔赴。到2035年,上海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更优,打造成为创新活力充分迸发、一流企业竞相涌现的民营经济发展新高地。
《规划》共设置5项预期性指标:到2030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比达33%左右;民营“四上”企业研发费用在5000亿元以上;民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位居全国前列;民营企业货物进出口总额在3万亿元左右;“四上”企业从业人员数民营占比在48%左右。
与此同时,《规划》提出三大重点方向。一是增创民营制造业高质发展新优势,激活民营服务业创新发展新动力。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积极发挥作用,围绕“2+3+6+6”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民营传统产业数智化、绿色化转型,鼓励发展三大先导产业、六大新兴支柱产业,前瞻布局六大未来产业。推动民营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发展,加快民营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发展。
二是加强梯度培育,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着力增强民营龙头企业发展能级,鼓励民营科技领军企业不断创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品、服务和模式,引领带动配套企业接续发展。支持瞪羚、独角兽、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深耕细分赛道。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打造一人公司(OPC)创新创业生态。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赋能,发挥科技领军、科技小巨人、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更多民营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发挥链主企业作用,组建创新联合体、产业联盟,推动产业集群式发展,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三是持续提升民营企业总部能级,加快集聚各类功能性机构。着力培育具有核心技术优势和市场主导地位的民营企业。鼓励民营企业在沪设立研发中心、资金结算中心、贸易型总部、全球供应链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机构,进一步提升研发创新、财资管理、投资决策、供应链管理等功能。加快推进民营研发中心实体化,开展关键领域研发创新。发挥民营贸易型机构链接作用,鼓励有条件的贸易型机构升级为亚太乃至全球贸易型总部,成为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的深度参与者。提高民营企业供应链管理效率,形成高效协同、弹性安全、绿色可持续的智慧供应链网络。
值得一提的是,结合“十五五”阶段性特点,《规划》还聚焦民企国企协同发展、融资服务民营企业、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法治护企等方面设置了任务专栏。其中,融资服务民营企业行动提到,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积极开展首贷户“千企万户”工程,提升民营企业获得感;强化科技赋能,开发适合民营企业的信用类融资产品;推进无缝续贷增量扩面,综合采用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方式满足民营企业资金需求。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行动提到,拓宽市场准入,让民间资本“有得投”;强化要素保障,让民间资本“有钱投”;优化服务机制,让民间资本“放心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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