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表彰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授予25个集体“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25名个人“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咸阳市秦都怡心学校荣获“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工作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高平同志荣获“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秦都怡心学校

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高平 中共咸阳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工作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来源:咸阳市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