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沈拾。
今年二十九岁,在顾棠身边待了整整十年。
十年前我在逃难路上捡到她的时候,她浑身是血,趴在路边的排水沟里,只剩一口气。
那时候她十七岁,顾氏集团的小公主,一夜之间家破人亡。
我把她背到镇上的诊所,花光了身上最后三百块钱。
后来的十年,我陪她隐姓埋名,陪她一步步积蓄力量,陪她杀回那座城市,把被她叔父侵吞的百亿家业一块一块夺了回来。
三个月前,顾棠正式就任顾氏集团董事长。
就座那天,台下几百号人起立鼓掌。
她站在最高处,西装笔挺,下巴微扬,目光从所有人头顶扫过。
最后看了我一眼。
我坐在最后一排,对她笑了笑。
心想,成了。
她终于站回属于她的位置了。
我该走了。
其实我早就该走了。
我只是一个她落难时捡来的人。
陪她走过最难的路,但路到终点了。
她是顾氏的掌权者,是站在云端的人。
我是个连高中都没念完的逃难者。
这十年我什么都没跟她说过。
喜欢她这种事,烂在肚子里就行了。
可我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时机离开。
直到今天。
晚上八点多,我去她办公室送文件。
门半掩着,我刚要推门,听到里面传出她的声音。
很轻,很柔。
是我从未听过的语气。
你怎么才来?我等了你好久。
我手停住了。
透过门缝,我看到顾棠正站在一个男人面前。
那个男人高高瘦瘦,穿着灰色风衣,背对着我。
顾棠伸手理了理他的衣领。
动作自然,亲昵。
她抬头看着那个人的眼神,带着我从未见过的温度。
温柔得不像她。
我后退了一步。
文件夹捏在手里,边角被我攥出了褶。
转身走的时候,我脑子里就一个想法:
该走了。
这次是真的该走了。
回到我住的那栋别墅侧楼,我把门反锁。
深呼吸了十几次。
然后开始写信。
告别信。
第一稿:
顾棠,十年相伴,此生无悔。今日一别,山高水远,各自珍重。沈拾留。
写完看了一遍。
像遗书。
撕了。
第二稿:
棠棠,哥走了,你要好好吃饭,别熬夜,有事打方远的电话,别打我的,我换号了。
看了一遍。
像出狱通知书。
撕了。
第三稿:
顾总,承蒙关照,后会有期。
太冷了。
第四稿:
这十年……
写到这两个字我停住了,因为后面的话全是我喜欢你的变体。
不能写。
写了就不体面了。
我揉了揉太阳穴,把纸揉成团扔进垃圾桶。
正在写第五稿的时候,房门被人从外面撞开了。
方远那张欠揍的脸出现在门口。
他手里拎着一罐啤酒,嘴里叼着根烟,进门就说:你这灯开到现在,在干嘛——
话说到一半,他看到了地上散落的纸团。
又看到了桌上那张写到一半的信。
又看到了我脚边那个拉开了拉链的行李箱。
沉默了三秒。
然后他表情管理彻底崩了。
卧槽。方远把啤酒往桌上一放,整个人凑过来,拿起我那张第五稿看了起来。
'顾棠,我走了,别找我'——他念出声来,语气已经开始颤抖了,沈拾,你写的这什么玩意?离家出走的初中生?
放下。
十年老兵深夜跑路,你搁这演什么苦情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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