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防科工局原副局长张建华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近日迎来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其两项罪名成立,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80万元。
经审理查明,张建华在担任国家国防科工局副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338万余元。此外,张建华离开领导岗位后,仍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11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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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张建华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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