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过这样的念头——宁愿用永恒的灼烧,去换一次唇齿相抵?不是不怕痛,是那个人的味道,足够让整个地狱变成一座开满花的囚笼。

诗人把这句话写得太直白了,直白得像一把刀:“如果我吻了你,然后必须下地狱,我还是会吻。” 没有犹豫,没有权衡,没有对炼狱的半分恳求。他甚至已经在脑子里铺好了剧本——他会踏着火焰,一路笑着走下去,逢人便讲,他爱过一个天使。而那个天使,也爱过他。

爱到这种程度,连诅咒都成了勋章。他说,他会对每一个恶魔微笑,唇上还留着你的温度。那种温度不是靠记忆吊着的,是真实的,仿佛你刚刚还在他怀里,仿佛这个沉下去的动作只是你们漫长告白里的某次换气。他不在乎脚底的火苗是不是已经开始舔舐他的皮肤,他只在乎脑海里正回放的那些关于你的片段:你的善良、你的能力、你的眼睛,还有那两瓣把他“害惨了”的嘴唇。他会把这一切挂在嘴边,一遍一遍地讲,讲到地狱里所有的恶魔都捂住耳朵,比烈火还难耐。

他甚至要跟路西法炫耀——炫耀这份爱的盛大,大到足以让那位从天堂坠落的晨星都心生嫉妒。这不是对抗宿命,而是把宿命踩成一顶缀满星星的冠冕,戴在那个属于他的人身上。只要那个天使还被他装在胸口,连永罚都像是一场心甘情愿的远行。所以什么毁伤都不算数,什么惩罚都可以取消,因为“只要我还有你,一切就都没问题”。

这种语言听起来很不理智。正常人的爱情总得算点账:付出值不值得,牺牲划不划算,走到哪一步就该及时止损。可在这里,根本没有止损的按钮。他的计算方式只有一种:你存在,所以我就赢。哪怕这胜利是以自己为燃料,烧起来的。很多人说这种爱太猛了,像一场高烧,烧退了就会后悔。但也许,真正爱过的人都知道,那种“即使通往地狱也要走”的冲动,从来不是病态,而是你用尽全部理性之后,依然剩下的一点点坚持——坚持认为这个吻,值得。

我们当然不必真的去经历地狱。但生命中总会有那样的时刻,你站在某个选择的岔口,知道选择了那个人,生活会少一些安稳,多一些炙烤;知道跨出了那一步,可能就要告别一些熟悉的东西,走进一片你看不见尽头的火湖。可是你心里那个声音还是轻轻地、笃定地说:我愿意。那一刻,你和他一样,已经跨过了审判。因为你比谁都清楚,你将要失去的,换不来你想要拥有的;而你将要承受的,抵不过你即将体会到的。于是,地狱不再是地狱,它只是一条通往天使的路。而那条路上,你可以一边唱着歌,一边告诉遇见的所有人:我之所以走到这里,是因为我真的,真的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