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推行职工带薪错峰休假政策,很多网友看到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就是:是不是又增加了一个假期呢?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了,本次并没有增加年假天数,只是让原有的规定得到落实。
这件事情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简单的把这份文件翻译出来就是:已经实施了很多年的带薪年假,在河南现在要使劲往下推,并且要求领导们带头休假。无论是正式工、合同工还是劳务派遣员工,只要工作满一年就可以享有年假。干满1-10年可以休5天假,10-20年可以休10天假,20年以上的可以休15天假。法定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假之内。
官方文件上写的很清楚,该政策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保障职工的休息权利,二是为了刺激假期消费、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这套带薪年假制度早在199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就被写入了法律条文里,在2008年又出台了相关的条例来实施它,到现在为止已经运行了十几年的时间,并不是什么新福利。
我国的劳动法明文规定了八小时的工作时间,并且规定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对于加班还有具体的时长限制,工作日和周末加班分别给予1.5倍和2倍的工资。但是北京大学张丹丹教授的研究数据表明,在现实中很多行业的工时都是偏高的,一些蓝领工人和外卖小哥等群体,一周的工作时间甚至能达到五六天。
为什么现在又要推行带薪休假了呢?
很多人会感到疑惑的是,既然法规已经存在了那么久,为什么还要专门发文来强调呢?
带薪年假本身就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但是此次地方发文又增加了促进旅游业发展的目的。换句话说就是希望员工能够利用这个假期休息一下,出去走走、看看风景,从而刺激当地的经济发展。
有一个人很容易忽视的一个事实就是矛盾。带薪休假要起作用的话,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基本的工时制度可以实施。如果日常加班成为常态的话,那么双休日也不可能得到保证了,那么年假也就成了一个“纸上的福利”。
能顺利享受错峰年假的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中型规范企业的员工。而恰恰是工时最长的服务业、蓝领打工人,反而不能享受到休假的好处。这样就形成了政策上的消费拉动效应,并且具有一定的群体偏差。
会对普通人的生活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我们应该怎样去理解它呢?
短期内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休假审批标准将会降低。但是对大量的民营企业打工者而言,该通知更多的是倡导性质,并不能马上享受到年假福利。
从客观的角度看,推行带薪休假也是件好事情,是对劳动者的权益的一种保护。但是要明白,休假的权利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只有当超长时间加班、加班费得不到有效执行的情况不改善的话,仅仅推行年假也无法真正激发起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从长远来看,要让老百姓愿意休假并且敢于进行消费,并不是单单靠年假就能实现的。落实基本工时、保证劳动报酬才是最根本的东西。在你身边可以休完年假的人有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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