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同检) 近日,同安区检察院发布一起诈骗案件,1名男子虚构演唱会票务投资生意,以高额佣金为诱饵实施诈骗,最终受到法律惩处。
2025年4月至10月,林某因信用卡逾期、外债缠身,通过微信联系网友小吴,虚构 “演唱会门票投资”生意,声称垫付票款能够获取高额佣金。
为骗取对方信任,林某在收到小吴第一笔4000元“投资款”后,自掏腰包返还4980元,当作本金加佣金。等小吴放下戒备心理后,林某以多名艺人演唱会项目为由,多次诱导小吴扫描“××超市”“××便利店”等收款码转账。
每当小吴要求返还钱款,林某便编造“生病住院”“转账失败”“票务系统被卡” 等理由不断拖延。经查,小吴累计向林某转账7万余元,其间仅收到回款2万余元,实际被骗5万余元。
案发后,林某到案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赔诈骗款项,并取得被害人小吴谅解。2026年5月,同安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安区法院依法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介绍,本案中林某所谓的“演唱会门票投资”纯属虚构,无任何真实票务渠道和代拍业务,诈骗所得钱款全部用于个人还债及日常花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其行为并非投资亏损,属于典型的诈骗犯罪。
检察官提醒
高额佣金是诱饵 骗取本金才是目标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在此类骗局中,垫付代拍是幌子,高额佣金是诱饵,骗取本金才是目标。不要轻信网上素未谋面的人许诺“垫付就能赚钱”。市民购票务必选择官方正规渠道,坚决不向陌生账户转账,遇到频繁更换收款码、反复垫付资金的情况,需立即停止操作。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保存聊天、转账记录,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切勿因金额小、怕麻烦沉默,及时报警可有效止损、防范更多诈骗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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