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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精心设计好的商标,眼看就要落地,结果却因和已有商标近似被驳回。近日,中细软便处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最终帮助客户成功翻盘。
精心设计的商标被“挡”在门外
某餐饮企业为布局第43类餐饮服务品牌,在核心类别申请了一件图文组合商标,却被商标局以“与在先注册商标近似”为由驳回。
该餐饮企业不服,遂委托中细软办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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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细软专业拆解,找到关键突破口
中细软非诉团队介入后,对引证商标做全流程状态核查,发现:引证商标专用权期已届满,权利人未在六个月宽展期内续展,商标已被注销,且自注销起已超过一年保护期。
这是关键突破口。依据《商标法》,注册商标期满未续展失效后,仅在一年保护期内构成障碍;超过一年则不再构成障碍。
团队随即整理商标状态截图、流程信息等证据,撰写严密的驳回复审申请书,依法在法定期限内提交。
国知局判决: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查明,引证商标因期满未续展已丧失商标专用权且已满一年,不再构成在先权利障碍。依照《商标法》相关规定,决定:申请商标在第43类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案件启发
从本案中,我们不难看出:
第一、失效商标“不等于”无障碍,期满未续展后仍有一年保护期,务必提前做好监测与防御布局;
第二、驳回并非终局,专业精准的法律论证可扭转局面,但前提是抓住程序与时效的每一处细节。
中细软长期深耕驳回复审、异议、无效宣告等复杂案件,可助力企业顺利拿下商标,稳固品牌权益。如果您在商标方面遇到难题,不妨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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