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江苏无锡的朱女士在家中发现丈夫长期服用备孕药物。随后,她翻看丈夫手机,看到了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发来的短信。
短信称呼其丈夫与另一名女子为夫妇,短信提醒他们于10月30日到医院进行手术,并“务必携带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
朱女士与丈夫结婚21年,有一女儿。2019年,她被查出了肺癌,手术切除恶性组织后便一直在家休养。
察觉到异常后,朱女士立即前往中山医院进行核实。
发现丈夫与第三者使用的是伪造的结婚证,丈夫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在医院完成了辅助生殖建档,并且已经培育出了可移植的受精卵胚胎。
2025年11月,朱女士持真实结婚证前往中山医院,要求医院销毁那枚胚胎。院方明确拒绝。院方给出的理由是:胚胎属于提供精子和卵子的人,朱女士不是配子提供者,无权处置。
朱女士随后向上海市卫健委投诉。2026年7月,上海市卫健委书面答复。经核查,医院按规定查验了两人提供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尚无证据表明医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医院已停止相关服务,胚胎已封存。但销毁胚胎不属于卫健委职责,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今年5月
公安机关认定朱女士丈夫与第三者存在“使用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行为,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
7月30日,朱女士将丈夫、第三者及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起诉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但未当庭宣判。开庭前,朱女士还收到了丈夫起诉离婚的传票——定于8月11日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开庭。丈夫在起诉状中,五项内容全部勾选“无”:无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无共同债务、无子女抚养费、无探望权争议、无离婚损害赔偿。
8月3日,朱女士回应追责重婚一事称,此前的路走不通,现在打算换条路,准备在当地申请重婚自诉。
看到这里,有几个问题值得追问。
第一个问题:医院的审核,到底审了什么?
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实施辅助生殖技术必须预先认真查验不育夫妇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并保留复印件备案。
中山医院也确实查验了——上海市卫健委的答复已经确认。医院按规定查验了证件。
但问题在于,查验不等于核实了。
目前,民政婚姻登记系统尚未向医疗机构开放联网核验端口。医院工作人员只能靠肉眼判断证件真伪。一本高仿的假结婚证,在人工审核面前蒙混过关,并非难事。
如果仅仅是建档之初未能识别假证,还可以用“技术条件不具备”来解释。但当朱女士持真实结婚证上门、明确告知医院对方使用了假证之后,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
此时医院仍然以没有权限为由拒绝销毁胚胎,这到底是按规定办事,还是在用程序合规来回避实质判断?
第二个问题:卫健委说没职权,那谁有权?
朱女士走完卫健委这条线之后得到的答复是。销毁胚胎不属于卫健委职责。公安只负责处理伪造证件的违法行为。法院的人格权案还在审理中。重婚罪至今也未立案。
每个部门都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依法办事。但合在一起,朱女士被堵得死死的。所有部门都在踢皮球。一个通过伪造国家证件、违反法定准入条件而培育出来的胚胎,它的处置权,到底该由谁来管?
第三个问题:假证是怎么来的?这背后是一条完整的灰色产业链。
朱女士没有坐等。她自己去走了一遍,发现市面上早就形成了一条针对辅助生殖领域的灰色产业链。
先看中介这一层。
有一批人专门吃这碗饭,手里攥着各家医院的底细——哪家核验严,哪家走过场,门儿清。客户来了,直接往审核松的机构带。有人给他们起了个名字叫“代办理”,服务的范围远不止“帮忙挂号”。
朱女士后来发现,丈夫之前私下联系过中介办理香港高端人才计划。这说明他对中介渠道并不陌生。一个能联系中介办香港业务的人,再通过中介渠道搞定假证和医院对接,逻辑上是行的通的。
目前各大医疗机构对夫妻证件的核查标准参差不齐。有的医院核验结婚证之外还会要求搭配民政证明等多重材料把关,但也有不少机构仅简单复印证件便予以放行,甚至存在先实施胚胎培育、后续再补齐资料的违规操作。
朱女士调查了解到,市面上已有中介掌握各医院审核尺度,能够专门挑选核验宽松的机构办理手续。也就是说,从选医院到走流程,都有人帮你规划好。
再看假证制作这一层。
办理组织通过社交平台,发布非常隐晦的广告,使用虚拟身份进行寄快递,交易后删除聊天记录,反侦查意识极强。
一本假结婚证,成本不到10块钱。要多少,做多少,快递到家。
这两层组合在一起,就是一条完整的灰产链路。中介负责挑医院、走流程,假证团伙负责提供“道具”。客户只要出钱,剩下的就有人包办。
这套链条能转起来,靠的是三个东西凑在一起:
这套链条能运转,靠的是三个环节的配合。
假证先得有人做。社交平台上那些隐晦的广告背后,是分布在不同城市的制假窝点。接单、制作、快递发货,一本假证的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几天之内就能到客户手里。
有了假证,还得有人知道怎么用。做辅助生殖的中介手里都有一张无形的“地图”,标记着各家医院的审核尺度——哪家查得严,哪家走过场,他们门儿清。客户来了,直接往审核松的机构带。选医院、走流程、应付核查,全程有人包办。
最后一道关是医院。目前民政系统跟医疗机构没有联网,工作人员拿到结婚证只能靠肉眼判断。各医院的标准也不一样,有的会搭配民政证明多重把关,有的连结婚证复印件都只是走个过场。假证做到足够逼真,在这些环节里畅通无阻。
三个环节叠在一起,一条完整的通道就打通了。从买假证到挑医院到做试管,客户不需要自己操心任何事,钱掏了,剩下的有人负责。
但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
假证穿透了医院防线之后,受害者的追责之路,碰到的是一堵又一堵墙。
伪造证件。公安认定了,行政拘留5天。这是现行法律框架下对于“使用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标准回应。但朱女士要面对的局面,远比有人伪造了证件要复杂。
她想追究重婚罪。各部门回复都是证据不足、立不上案。律师的解释很清楚。光靠伪造证件去医院建档这一次公开行为,在刑法上够不上长期、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认定标准。假证是假证,重婚是重婚,两者在法律上是被拆开的。
她想销毁那枚胚胎。卫健委说她没职权,医院说只有配子提供者才有处置权。现行法律将胚胎定性为特殊伦理物,处置权归属于精子和卵子的生物学提供者——也就是造假的那两个人。合法配偶不提供配子,就无权处置。这个规则的设计,默认的前提是“生物学父母是合法夫妻”,但这个前提在本案中已经被假证击穿了。
四堵墙立在面前。治安处罚的力度是一堵,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一堵,胚胎处置的权限划分是一堵,合法配偶的权益保护更是一道目前没有通路的墙。
每堵墙单独看,都有它的逻辑。但当一个守规矩的人想要讨一个说法,却发现每一条路都被依法堵死的时候,这就不是各自依法办事能解释的了。
朱女士说:“我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像我这样的原配大有人在。”她坚持维权,不光是为了自己,更希望曝光辅助生殖证件核查漏洞。
一本假结婚证能穿透三甲医院的制度防线,而真结婚证却管不了一枚假证搞出来的胚胎。问题的核心不在某一个人,而在从假证制作、中介服务、医院审核到法律回应的整条链条上。链条上的每个环节都在“按规定”运转,但合在一起,一个被欺骗、被背叛的人,找不到任何一条可以走通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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