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二十组(以下简称考核巡查组)深入贵州省毕节市、六盘水市、安顺市开展明查暗访,聚焦建筑施工、消防、矿山、工贸、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直击一线作业现场排查风险隐患。

在六盘水市金山壹号院项目施工现场,考核巡查组深入作业楼层开展实地核查。

在作业层卸料平台处,专家俯下身用卷尺测量,发现该项目卸料平台搭设与专项施工方案严重不符,方案设计锚固段总长度为1.7m,但实测仅1.36m,锚固力臂长度不足会导致抗倾覆力矩不够,违反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随后,考核巡查组对同楼层另一处卸料平台复核检查时,又发现该处主梁型材与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严重不符——方案明确指定主梁采用I16a工字钢,现场实际使用的却是C16a槽钢。

“前一卸料平台是主梁锚固长度不足,这一处是主梁规格不对。同一楼层、同一设计标准,你们是怎么过的验收关?”专家问道。

企业现场人员答不上来。

专家指出,本楼层先后发现的两处卸料平台各存在一项严重违规:第一处平台主梁锚固长度不足(设计1.7m,实测仅1.36m),导致抗倾覆力矩达不到设计要求;第二处平台违规将主梁由I16a工字钢降级为C16a槽钢,后者截面惯性矩和抗弯刚度均显著低于设计值,导致构件自身承载力不足。两种违规情形虽分属不同平台,但任一缺陷存在时,在荷载作用下均会增大主梁变形,导致平台整体倾覆。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有关规定,上述问题分别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随后,考核巡查组来到顶层作业面,针对塔吊安全运行状况开展核查。专家通过视频连线方式指挥塔吊司机进行操作,发现当吊钩起升至高位时,吊钩装置顶部至塔臂的净空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且起升高度限位器未在极限位置触发动作,存在吊钩冲顶的安全隐患,吊钩冲顶极易引发吊物坠落伤人事故。

“你们的塔吊安装后是怎么验收的?平时维护了没有?”专家当场询问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并要求C1机械类专职安全员到场接受核查。

“你知道塔吊的主要安全限位装置有哪些吗?”安全员赶到后,专家对他进行了现场提问。

“高度……嗯……我得再想想。”对方试图拖延作答,转头偷偷用手机查起了答案……

专家指出,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有关规定,塔吊吊钩上行程限位失效已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表示,他们昨日刚刚对塔吊进行过专项维保。于是考核巡查组来到该企业项目部,查阅塔吊昨日维保记录,却发现仅有现场检查照片。

“维保必须有记录,还要有C1证的安全员签字。虽然安全风险是动态的,但昨天刚维护检查,今天就出问题,也不排除你们维保走了过场!”专家严肃地指出。

此前,考核巡查组在毕节市威宁县威宁云山壹品项目进行检查时,也发现了类似限位缺失或失效问题:该项目11号塔吊主臂距既有建筑物间距过小(实测仅为60cm),编号为21033的吊篮的两个上限位开关均失效,均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考核巡查组现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并对企业的一些疑问进行耐心解答。企业负责人表示,将根据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尽快整改隐患,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