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电动车使用量激增,多地交管部门为了维护交通秩序,也在开展一系列整治行动。根据多地交管部门发布的通告,从8月份开始,将针对电动车、三四轮车开展集中整治。车主需要提前明确“1查、2扣、3罚”,以免违规上路被交管部门查处。
电动车、三轮、四轮车“1查”
1、查违反交通法规
近日,陕西洛南交管部门发布《关于在全县开展二、三轮及电动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明确从8月1日起在当地开展为期4个月的交通秩序整治。针对二三轮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交管部门将严查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一系列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电动车、三轮、四轮车“2扣”
1、扣年龄与驾驶要求不符车辆
四川德昌交管部门也发布了《关于开展“摩电”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表示将从近日开始,针对电动车、摩托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整治重点之一为无驾驶资质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不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
根据当地交管部门的通告,无驾驶资质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同时具有超员行为的,一律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对于不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采取滞留车辆,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后再进行处罚。
2、扣非标电动车
根据青海交管部门的通告,该省果洛州自2026年7月20日开始,开展非标三轮、四轮专项整治行动。当地交管部门表示,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依法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严禁上道路行驶。
对于查获违规上路行驶的非标四轮电动车,交管部门将按照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整治,对于屡教不改的驾驶员,将依法予以处罚并扣留车辆。
电动车、三轮、四轮车“3罚”
1、罚非法改加装车辆
浙江台州交管部门以9月30日为节点,在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当地通告,擅自拆除、屏蔽等方式篡改车辆限速,实现超速行驶、擅自更换大容量高电压非标蓄电池,或者改装电池仓、电器线路接口、擅自改装车辆车架、更换大功率电机等行为,均属于非法改装。私自加装遮阳篷、雨篷、挡风被等影响行车安全的附属装置,属于非法加装。
按照《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驾驶改变限速装置导致时速超过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处300-500元罚款,驾驶有其他改装、加装、拼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处以50-300元罚款。
2、罚乱停乱放电动车
电动车必须停放在当地划定的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在道路两侧,或者建筑物的门厅、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可能造成道路堵塞或者出现其他安全隐患,因此也是很多地区查处的重点。
3、罚无牌无证车辆上路
不论哪种电动车,都必须在交管部门完成注册登记、悬挂号牌后才能正常上路行驶,并且速度超过25km/h的电动二、三轮车属于机动车,不仅要上机动车号牌,而且驾驶人也需要持有对应的准驾驾驶证,无牌无证是当下多地交管部门严查的重点,一旦被查将被处以罚款、扣车等一系列处罚。
综上所述,在8月份使用电动车前,大家需要明确以上“1查、2扣、3罚”,以免上路被交管部门查处。好了,那你们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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