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队员劝导时说,雨季江边台阶湿滑,有安全隐患,应避免聚集垂钓。”

8月2日,正值周末。记者在昆明市盘龙江金辰段、联盟段与钓鱼爱好者交谈时得知,经过水务部门为期一个月的劝导和普法宣传,盘龙江沿线垂钓爱好者聚集垂钓情形,较7月初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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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末,多段网络短视频引发网友关注:盘龙江多河段出现群众聚集垂钓、徒手或使用工具钩鱼、锚鱼情况,甚至出现现场捕捞、现场售卖渔获物的乱象。有网友认为:“6月末滇池流域禁钓期尚未结束,管控措施未放开,参与垂钓群众已然违规。”有网友提出:“使用工具钩鱼、锚鱼情况十分残忍,呼吁水务部门立即开始巡查。”

记者对此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跟踪走访,发现扎堆垂钓现象明显回落。8月初,记者联系到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及相关水务部门,得知自7月以来,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牵头多部门开展盘龙江沿线违规垂钓专项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盘龙江沿线违规垂钓情况已明显改善。

群众参与违规垂钓原因多元

“6月初,便能看到有鱼儿跃出江面。”

在盘龙江金辰段、联盟段,拥有7年垂钓经验的资深钓友张先生向记者介绍,近年来,昆明遭遇强降雨后,时能看到“鱼儿跃出江面”的景象。每当看到此景象,不少垂钓爱好者便盼望着昆明市7月份开放可垂钓区域。

记者将相关违规垂钓的视频向张先生展示,张先生分析道:“视频中垂钓的人群可分为两类,部分群众垂钓的设备及技巧并不专业,可判断并不是垂钓爱好者;另一部分使用锚钩、耙刺等违禁工具的人员虽懂垂钓操作,但并非合规休闲垂钓爱好者。”

原来,垂钓爱好者会时常关注与垂钓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十分清楚昆明市3月至6月末属于滇池水域禁捕水域全面禁钓时间,且十分抵触使用违规渔具垂钓。

“使用锚鱼、耙刺违规垂钓,会导致鱼体被撕裂,鱼儿没有生还的可能。”张先生举例说明,违规渔具锚钩,外形酷似船锚,一般分布3至6枚带倒刺的尖锐钢刺(钩爪),使用时并不使用饵料,通过拖拽、抽动鱼线,依靠尖锐倒刺强行刺穿、勾挂鱼身捕鱼。张先生观察到,视频中群众所捕的鱼儿多为鲢鱼、鳙鱼,体型较大,出现违规垂钓的情况应是受到“大鱼的诱惑”。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渔业和海事处处长代阳称:“了解盘龙江多河段违规垂钓情况后,西山、盘龙、官渡、滇池旅游度假区水务部门开展了现场巡查和属地摸排,今年盘龙江违规垂钓问题格外突出,是气象、水域生态、群众认知不足等多重因素叠加导致。”

2026年昆明主汛期降雨具有“持续时间长、降雨强度大”的特点,使得入滇河道行洪水量激增、水体连通性增强,促使滇池鱼类溯河洄游聚集,其中,盘龙江南坝桥闸口至入湖口段此情形最为明显。

代阳从水务部门一线执法队员的反馈中得知,罕见的鱼群聚集景象,导致部分对禁渔、垂钓相关规定及非法捕捞的生态危害认知不足的群众,看到大量鱼群聚集便心存侥幸,临时起意参与违规垂钓。

原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已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新法首次将休闲垂钓纳入法治监管框架,授权地方出台细化管控规则。根据昆明市配套管理规定,休闲垂钓定义为:使用合规竿线饵料、不以交易获利为目的,在指定区域获取水生生物的休闲行为。

6月中旬,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曾通过广播电视普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法律法规,但群众对此法律的关注度、知晓率并不高,相关普法宣传工作正在持续推进。

严整治 重普法 多部门正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

代阳告诉记者,6月26日,昆明市滇池管理局便在巡查中发现盘龙江沿线违规垂钓情况,在3日后召开的滇池流域禁渔工作例行会议上,针对盘龙江河段突出问题开展专项部署,明确管控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同时向流域各区发出警示函。

之后,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牵头统筹各方力量,于7月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构建起“属地联动、执法发力、宣传引导”的全方位管控体系,持续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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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关注到,6月29日、7月2日夜间,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牵头组织多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两次联合执法行动有着不同的重心:第一次联合执法行动严查盘龙江南坝桥至入湖口重点河段违规垂钓、非法锚鱼、网捕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规人员开展现场教育、收缴违禁渔具,引导完成“云渔通”报备登记;第二次联合执法行动则以“日间常态化巡查+夜间不定时突击”的模式,打击违规人员的空档时段违规作业行为,且向违规人员普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

西山区水务局执法一中队队长李龙告诉记者,两次联合执法行动重心的不同,体现了一线执法困境:违规垂钓人员多选择夜间、周末等高发时段作业,且采取“有人即退、无人即进”的打游击式作业方式,行为隐蔽、流动性强;部分河段岸线跨度长、地形复杂,存在监管盲区,难以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管控;执法人员力量相对薄弱,执法覆盖面不足,对违规行为的震慑力有限。

“由于群众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认识不足,执法方式为劝离、普法、收缴违规渔具,对多次屡教不改、多次违规群众,根据法律法规严厉惩处。”李龙表示,执法队员每日定点劝导及不定时巡查仍在持续开展中。

为此,除了强化执法整治,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牵头多部门同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普法宣传引导工作。

7月17日,昆明市滇池管理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官渡区、盘龙区、滇池旅游度假区,在龙江公园主会场及官渡区、西山区辖区盘龙江沿线岸段、沿河社区、农贸市场、渔具商铺开展“守护滇池水生生物,十年禁渔你我同行”主题禁渔普法宣传活动;7月30日,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在呈贡区滇池流域开展“十年禁渔”收缴渔具、渔网集中销毁活动。两次活动中,相关职能部门都针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为群众开展专项解读。

“普法宣传引导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盘龙江沿线违规垂钓情况逐渐减少。”李龙说。

7月末,经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数据统计,整治期间,流域各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956人次、执法车辆1188台次,组织跨部门联合执法40次,现场劝阻违规垂钓行为2711起,收缴鱼竿614根、各类违禁渔具渔网189件。

群众可通过“云渔通”小程序开展休闲垂钓备案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方便群众查询具体垂钓点,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开发了“云渔通”小程序,小程序录入全市64处合规垂钓区,完整公示点位坐标、区域范围、单次接待上限等信息。目前正引导群众通过“云渔通”小程序开展休闲垂钓备案、合规垂钓。

记者打开“云渔通”小程序主页后发现,“云渔通”小程序正滚动播报《云南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通告》及《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云南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禁止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名录的通告》,在政策解读板块,云南省各区县休闲垂钓管理办法均可查询。

记者尝试进行垂钓备案,点击盘龙江流域某垂钓点后,便能看到钓场详情。钓场详情中清晰标注:垂钓人员需严格遵照《昆明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使用合规钓具、饵料垂钓;单人每日渔获总量不得超过3公斤,渔获不得包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以及省级保护珍贵、濒危水生生物;全年所有合规垂钓区域均实行宵禁,每日20时至次日6时禁止垂钓;严禁使用视频辅助装置、探鱼设备垂钓;严禁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

预约垂钓点时,预约人需填写姓名、联系电话、垂钓点位、垂钓起止时间完成线上备案。

“除定点值守、机动巡查外,将使用岸上步巡、水面船巡、空中无人机航拍立体化管控模式开展检查,对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的行为进行检查、处理。”代阳说。

需要注意的是,除昆明市划定的90个垂钓点外,滇池流域其他区域仍按照“十年禁渔”相关规定全面实施禁捕,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非法捕捞、垂钓行为,坚决打好“十年禁渔”攻坚战。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强调,依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在禁渔区、禁钓期违规垂钓,执法部门可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与渔具,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首席记者 郑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