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婚外胚胎的案子,很多人看完心里都很不是滋味。

简单说下事情经过:妻子身患重病在家休养,丈夫婚内出轨第三者,两个人伪造结婚证,在医院做试管婴儿,培育出冷冻胚胎。

妻子发现之后,第一时间找到医院,希望直接把胚胎销毁,却被医院拒绝,只能做封存处理。就连开庭维权的时候,还收到了丈夫的离婚起诉,这件事一下子引发巨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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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吵得最凶的,主要是这几个现实问题:

争议一:情理上原配很委屈,法律上她有权销毁胚胎吗?

很多网友觉得,丈夫瞒着妻子在外造胚胎,毁掉才是理所应当。

但法律上冷冻胚胎比较特殊,它不算普通物品,也不算完整的人,处置权优先属于精子卵子提供者,也就是丈夫和第三者。原配没有提供精卵,单凭妻子身份,没有直接权利要求销毁胚胎。

就好比对方婚外自然怀孕,原配也不能强制对方打胎,是同一个道理。

争议二:用假结婚证建档,医院到底有没有责任?

不少人疑惑,假结婚证怎么能过医院审核?

按照现有规则,医院只做表面核对,没有权限像公安一样,去系统核验证件真假,所以卫健委认定医院没有违规。这一点也让很多网友难以接受。

争议三:伪造结婚证会被处罚,那算不算重婚?

伪造结婚证本身已经违法,会受到拘留处罚。

重婚认定标准很高,单纯培育胚胎,不一定构成重婚罪,这也是大家争议很大的一点。

争议四:既然不能直接销毁,原配还有什么办法?

律师给出思路:不去强行要求销毁,起诉判定这份靠假证签订的试管医疗合同无效。

一旦合同被判无效,医院就不能再移植这个胚胎,从根源杜绝婚外孩子出生,胚胎就只能永久封存,不能变成孩子。

这件事最让人唏嘘的地方,就是情理和法律规则出现拉扯。

站在妻子角度,婚姻被严重伤害;站在法律角度,胚胎又有特殊伦理属性,不能简单一毁了之。

那么问题来了,换作是你,你觉得婚外违规培育出来的胚胎,该如何处理?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