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河南交通广播记者 李鹏

记者从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规范市区道路通行秩序,南阳交警将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低速四轮电动车通行秩序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规范市区道路通行秩序,根据市政府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低速四轮电动车通行秩序管理,特制定本通告。

本通告所称电动四轮车,是指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机动车注册登记条件、以电力驱动的四轮车辆(含老年代步车、低速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等)。此类车辆属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仅限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封闭区域使用,不具备上道路行驶的法定条件。包含未悬挂或已悬挂城区及县(市)区防盗备案号牌的四轮电动车,同步纳入整治范围。

公安机关将对驾驶此类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人,先行开展劝导教育,记录违法信息;经劝导仍继续违法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作出行政处罚。同时,持续对二、三轮电动车走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不佩戴头盔、非法改装、违法载人等违法开展集中治理。对整治过程中阻碍执法的,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四轮车。确有短途出行或物流需求的,请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新能源汽车等合法交通工具,并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取得相应驾驶资格。

特此通告。

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