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坐过牢的传销头目,换上一身中式对襟衫,摇身一变成了“国学大师”,不仅把当年洗脑的套路原封不动地搬进课堂,还把对未成年人的暴力殴打,包装成了“传统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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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主角赖泽明(化名如平),早年因非法经营传销被央视《焦点访谈》曝光并获刑两年。出狱后,他创办“如是书院”,专门招收厌学、抑郁的“问题青少年”,收费高达12万元一年。

这所看似儒雅的国学书院,实则是封闭式管控的 “问题少年特训营”。学员入学即刻被没收手机、身份证,彻底切断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处于完全封闭管控状态。

书院内部形成不成文规矩:只要孩子不服管教、稍有顶撞,老师立刻 “请戒尺立规矩”,公开实施体罚、掌掴、抽打。有 14 岁学员被木质戒尺反复抽打,双臂淤青发紫、伤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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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讽刺的是,部分家长深陷认知误区,坚信 “棍棒育人”,主动认同暴力管教,替机构的体罚行为洗白辩护。

现在,浙江新昌县官方发布通报,成立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多名受害学员也已向警方报案。

调查的并非出于刑满释放人员不能办校治学,而是赖某的管教以体罚为主。

先澄清一点,本次调查追责,从来不是因为他有传销前科、刑满释放不能办学授课。

刑满人员依法享有正常就业、经营的权利,前科不能作为定罪处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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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该案要查的是而是赖某的管教以体罚为主,其一系列行为已经严重突破了法律底线,涉嫌多重违法犯罪。

首先,暴力管教本身涉嫌故意伤害罪。

无论出于何种“教育”目的,对未成年人实施殴打,导致身体损伤(如手臂被抽到发黑发紫),一旦经法医鉴定达到轻伤及以上标准,施暴者就触犯了《刑法》。

所谓的“传统师道”、“为你好”,在法律面前不是免责的理由。

其次,封闭式管理涉嫌非法拘禁罪。 书院没收手机、身份证,切断学员与外界联系,限制人身自由。

如果这种状态是违背学员意志、且持续一定时间,就可能构成非法拘禁。即便有家长的“委托”,也不能成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合法依据,因为人身自由权是不可委托、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

再次,其运营模式涉嫌非法经营。 赖泽明的机构在工商登记上通常为文化传播公司或教育咨询公司,其经营范围并不包含需要严格办学资质的“青少年行为矫治”或“学历教育”。

以“国学书院”、“私塾”为名,行封闭式管教之实,属于明显的超范围经营,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听听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