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通日报,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理审结一起典型的销售伪劣产品案件,长期销售假冒牛羊肉串的烧烤店经营者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2021年至2024年间,桑某在如东县经营一家烧烤店,为降低经营成本、提升销售利润,桑某从韩某(另案处理)处批量购进低价肉制品。

其中,所谓“风味羊肉串”配料主要为猪肉、羊脂肪,“风味牛肉串”核心原料为猪肉,两款食材均非纯正牛羊肉制品。该类假冒肉串进货价每根仅1元,成本远低于市场正规牛羊肉串。

桑某将肉串烤制加工后,在外卖平台以“烤羊肉串”“烤牛肉串”上架销售,对外售价定为每根2.7元。

经线索移送,警方查实烧烤店用猪肉冒充牛羊肉售卖,于2024年9月立案侦查。

法院审理认为,桑某持续销售伪劣肉制品,交易次数多、销售周期长,侵害了大量不特定消费者的权益,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来源:南通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