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反映,在山东青岛市黄岛区灵山卫街道融创茂的梅玖天妇罗牛排日料店用餐时,发现店内出售的沙拉中有一只正在蠕动的活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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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就该情况向涉事门店核实,店方承认事件发生在该店,并解释称该虫为“蔬菜里的虫子蔬菜均经过清洗,但无法说明为何经过多道加工环节,活虫依旧没有被排查出来。

店方同时表示,公司已进行严格的卫生整改。目前,记者已将相关情况反映给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灵山卫市场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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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遇异物维权指南

1、固定完整证据:保留带有异物的菜品,拍摄菜品、门店环境、消费小票同框照片、视频,切勿丢弃问题餐品;

2、合理主张赔付:依据《食品安全法》148条,可要求商家全额退款,并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赔偿金,赔付金额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算;

3、官方渠道投诉:商家仅同意退款、拒绝赔付时,拨打12315热线或向属地市场监管所提交证据;

4、身体不适及时就医:若食用后出现腹痛、腹泻等不适,留存病历、缴费单据,可额外主张医疗相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