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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面额1000万元的银行现金缴款单,撑起了河南世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虚假增资档案,也撑起了王某杰独霸公司股权的“合法”外衣!可银行调查令回执白纸黑字写明:该日期、该账户,根本没有这笔1000万元交易,连一张原始凭证都找不到。假存单、假验资、假增资,换来的是真贷款、真诉讼、真股权——王某杰用一张伪造的金融票证,骗了银行、骗了工商、骗了法院,把两位合伙创业的亲兄弟扫地出门。

一、三兄弟合伙创业,一人独掌财务大权

河南世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由王景杰、王某杰、王胜利三兄弟于2005年共同受让股权创办,原始实缴注册资本200万元,三人内部约定各占三分之一股权。公司成立后,由王某杰长期担任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并管理公司财务、账务及资金。

创业初期兄弟齐心,公司逐步发展壮大,产品涵盖农药、化肥等多个品类,一度形成可观的经营规模。可谁也没想到,王某杰会在所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悄悄埋下一颗定时炸弹。

2010年8月,王某杰私自办理了所谓“增资”手续,联合河南博某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该验资报告包含虚假现金缴款单、虚假银行询证函、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等全套资料。王某杰将整套伪造验资材料提交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工商增资备案,直接把公司注册资本从200万元虚增至1200万元,新增1000万元全部登记至自己名下。两位兄弟被蒙在鼓里,直到多年后股权纠纷闹上法庭,才发现这1000万增资的背后,藏着一个惊天骗局!

二、千万存单系伪造,银行回执一锤定音

真相是怎么揭开的?在王某杰起诉王胜利的股权官司中,王胜利一方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去银行核实这1000万元增资的真实性。可法院竟然以“与本案无关”为由,直接驳回了调查令申请——一笔决定股权归属的核心出资,法院却说与案件无关,这是什么逻辑?

一审、二审法院最终都采信了王某杰的说法,判决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全部股权恢复到王某杰名下。王景杰、王胜利不服,重新提起诉讼,再次申请调查令。这一次,银行终于给出了明确回执:2010年8月2日,世诚公司账户内根本没有1000万元的入账流水,没有对应的原始业务凭证,这笔钱从头到尾就不存在。

一张彻头彻尾伪造的银行现金缴款单,一份建立在假凭证上的虚假验资报告,一次凭空捏造的千万级虚假增资——银行回执就是铁证,不容抵赖!

三、虚假增资骗贷款,巨额债务悬空

这张假存单的危害,远不止侵吞股权那么简单。王某杰利用这份虚假的千万元注册资本工商档案,虚抬公司资产规模,长期向多家金融机构骗取贷款,如今大量贷款逾期未还,形成巨额不良资产:工商银行漯河人民路支行贷款500万元,尚欠本金486万元及大量利息;中原银行漯河分行贷款260万元,逾期未还;包商银行贷款200万元,至今分文未清偿;还有中关村科技租赁1000万、远东宏信普惠多笔融资租赁、君创国际租赁1300万……一笔笔贷款、一笔笔融资,全都是建立在虚假注册资本、虚假公司实力的基础之上。

王某杰用假存单骗来的资信证明,从金融机构套取了数千万的信贷资金,如今大量逾期,最终买单的是国家金融资产。伪造金融票证、使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银行贷款、贷款到期拒不归还,非法占有目的明确,诈骗行为完整。

四、假证据打官司,法院竟采信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王某杰拿着这份建立在伪造票证基础上的虚假工商档案,竟然打赢了股权官司。法院采信了他的主张,认定他是全资股东,把两位原始股东的权益一笔勾销。

法院判案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可当被告方申请调查令核实核心出资真实性的时候,法院却说“与本案无关”——股权纠纷的核心不就是出资吗?出资真不真,怎么会与案件无关?一张假存单撑起的虚假股权,法院却当成真的来判。

王某杰明知1000万增资系伪造、无真实资金交付、工商档案系虚假形成,仍然故意以虚假事实、虚假证据提起民事诉讼,虚构股权变更事实、隐瞒真实股东出资比例,意图通过法院判决非法侵占他人合法股权!

五、三宗罪铁证如山,刑事控告待立案

目前,王景杰、王胜利已正式向漯河市公安局郾城分局提交刑事控告,指控王某杰涉嫌刑事犯罪:

第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伪造面额1000万元银行现金缴款单,数额特别巨大,用于虚假验资、骗取贷款、虚假诉讼,情节特别严重,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第二,贷款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多家银行巨额贷款,数额特别巨大,至今大量逾期未还;

第三,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伪造的证据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项罪名,每一项都有银行回执、工商档案、贷款记录等铁证支撑,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时至今日,刑事立案程序仍在推进之中。

六、四项核心诉求,盼严查还公道

目前王景杰、王胜利正式提出核心诉求:

依法刑事立案——恳请漯河市公安机关对王某杰尽快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全部刑事责任;

全力追赃挽损——依法追缴涉案全部违法所得,挽回金融机构巨额贷款损失,挽回公司及两位原始股东的全部经济损失;

纠正错误判决——待刑事查明事实后,依法启动民事再审程序,撤销一审、二审2026豫11民终537号错误判决,恢复三位原始股东各占三分之一的真实股权结构,还两位创业者公道;

严查失职渎职——核查虚假验资、虚假工商登记、法院驳回调查令等各环节是否存在失职渎职,堵塞制度漏洞,杜绝同类假票证、假出资、假诉讼案件再次发生。

一张假存单,骗了银行、骗了工商、骗了法院,骗走了两位创业者半生心血;千万级假票,数千万级骗贷,一家公司股权被全盘侵吞——这不是简单的经济纠纷,这是对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的公然挑衅,对司法权威的肆意践踏,对公民合法财产的野蛮掠夺!

王景杰、王胜利恳请漯河市政法机关、执法部门高度重视此案,尽快立案、彻查严办,让伪造票证者付出应有代价,让虚假诉讼者受到严惩,还给两位合伙创业者一份迟来的公正!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基于村民(王胜利)提供及陈述整理,相关事实以司法机关最终认定及官方披露为准。文中涉及的姓名、单位等信息来源于当事人提供材料,若有误差,敬请联系更正。本文仅客观呈现当事人诉求及案件争议,不代表对事件真实性及法律责任的最终判定。如涉及侵权或违规,请权利人联系处理,我们将依法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