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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杨某某拒服兵役处理决定的通报》。

杨某某,男,身份证号:43092120051009****,中专学历,户籍地:南昌县莲塘街道。该青年在2026年上半年自愿报名应征入伍,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综合评估和役前教育合格后,于2026年3月1日由南昌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杨某某入伍后,服役态度消极,书写《自愿放弃服役申请书》,经部队反复思想帮带及县、街道两级征兵工作人员多次政策教育,仍拒不履行服役职责,离队态度坚决,并表示愿意承担拒服兵役带来的一切影响和后果。2026年5月26日,杨某某被部队作除名处理。

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对杨某某拒服兵役行为作出如下处理

  • 将杨某某纳入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依法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自处罚决定下达之日起,取消其义务兵优待,并参照南昌县2026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19832元)两倍罚款的标准,对其处以39664元的经济处罚,罚款限15日内缴纳,依法上缴国库。

  • 自处罚决定下达之日起,公安部门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在常住地人口信息系统及其公民户口簿本人的服兵役栏”上注明“拒服兵役”永久字样。

  • 自处罚决定下发之日起,教育部门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升(复)学手续。

  • 通过主要媒体、政务网平台向全社会通报其拒服兵役行为及相关处罚决定。

近年来

拒服兵役现象时有发生

依法服兵役是法律赋予

每个适龄青年的光荣义务

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

去践踏法律尊严

当兵不是儿戏

拒服兵役后果有多严重?

一起来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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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法定义务

参军报国

是义务更是一份荣光

选择入伍即是许下庄严承诺

逃避国防义务

就要付出相应代价

希望各位青年

引以为戒

坚守初心

来源:人民网、南昌县发布、青年湖南

编辑:刘小丹

复审:马林虹

终审:袁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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