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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的货厢是载货专用区域

绝非简易“载客车厢”

可仍有部分人安全意识淡薄

冒险搭乘货厢出行

7月25日,百色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右江二大队执勤民警通过视频巡查发现,右江区泮水乡往百色方向,一辆轻型货车货厢内站立一名男子。车辆行驶过程中,男子随着车身颠簸晃动,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民警立即锁定涉事车辆,通知驾驶人黄某众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黄某众称,当天10时34分,其驾驶轻型货车从云南省富宁县者桑乡前往泮水乡赶集,车辆一共搭载5人(驾驶室内4人,货厢内1人),站在货厢内的男子系其雇佣的搬运工人,因自认衣物较脏且存在晕车情况,执意要求站立于货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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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黄某众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3人以下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

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行为

潜藏巨大安全风险

一旦发生意外

后果不堪设想

危害一:缺少安全防护

货运车辆货厢未设置专用乘客座位,也未配备安全带、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装置。人员在货厢内乘站时,遇车辆碰撞、紧急制动等突发状况,无任何约束保护措施,极易被甩出车外,造成重伤甚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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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二:事故率极高

货厢违法载人会额外增加车辆负载,增加行车时的不稳定性,载重越多,惯性越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同时,轮胎易因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爆胎,导致失控侧翻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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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三: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若货厢内人员与货物混装,车辆行驶中刹车、加速或变道时,货物极易发生偏移、倾倒,直接挤压、砸伤厢内人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紧急情况,货厢内人员受货物与空间限制,逃生难度极大,也会给外部救援工作造成严重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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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管部门提示

货运车辆货厢仅具备载货功能,未设置任何载人安全防护装置,违法载人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恶性伤亡事故。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货车违法载人、超员载客等侥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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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宾鹏伟

内容来源:百色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