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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暑期,未成年人课余自由活动时间增多,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随之大幅增大。有的未成年人在公共道路危险驾车、违法载人、拍摄炫技视频,扰乱正常通行秩序,为出行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近期,道研中心与央视新闻共同策划《平安一夏》专题报道,相关专家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对暑期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风险进行深度解读。

近日,全国多地交警查处多起未成年人骑行非法改装的电动摩托车,在马路上翘头炫技,甚至闯红灯,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基于此类案例,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驾驶人安全研究部副研究员索子剑、宣教部助理研究员何亚琪进行深度解读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驾驶人安全研究部副研究员 索子剑:部分人为了在短视频平台博取流量,刻意制造危险场景,进行一些暴力的表演来挑衅警方,这种行为可能引发交通事故、治安违法,情节严重的也可能触及刑事责任。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驾驶人安全研究部副研究员索子剑:未成年人的心智还没有成熟,对于飙车的风险理解不足,容易将违法行为等同于很酷的一种行为,将车辆的改装程度、飙车技巧视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特别是为了融入一些群体或同伴的认可,不断地挑战高难度动作。

近日,在湖南岳阳平江县梅仙镇松山村路段,一名未成年人骑行一辆无牌摩托车,将一名突然跑上马路的9岁女孩周某撞倒,摩托车骑车人也连车带人摔倒。所幸两人都只是外伤,并无大碍。交警做出责任认定:17岁朱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9岁周某横穿道路未观察路况、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两人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宣教部助理研究员 何亚琪: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作为监护人,既要切实履行监管义务,在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近三年数据显示,每年7—8月暑假期间,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总量占全年同类事故总数的20%以上,其中超60%的涉未成年人伤亡交通事故与监护人监管不力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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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孩子空闲时间多,家长务必强化监护管理。对年满12周岁可骑行自行车、年满16周岁可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未成年人,家长要做好交通安全教育,掌握孩子出行路线与目的地,及时制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驾驶人安全研究部副研究员索子剑:此外,要强化网络平台治理。对炫耀飙车炸街,诱导未成年人模仿的短视频、直播和群组信息,要推动平台及时提醒、限流、下架和移交相关的线索。强化未成年人的保护。对未成年人参与翘头、炸街、危险炫技的,不能只处罚孩子,还要压实家庭的监护、学校的教育、车辆销售和改装源头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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