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基层医疗机构同仁困惑:"我们只有一个血库,感控标准跟三甲医院输血科一样吗?"
答案是:不一样,但同样严格。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各省建设规范,不同级别机构在科室设置、用房面积、人员配置上有明确差异化要求——但感染防控的核心原则对所有机构一视同仁。本文为您逐级拆解。
① 机构分级
② 用房面积
③ 区域布局
④ 人员配备
⑤ 感控底线
01 我们是哪一类机构?先搞清定位
依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各省建设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科室设置分为三个层级:
基层血库 二级以下医院
乡镇卫生院
▸ 检验科指定专人负责
▸ 参照血库标准管理
▸ 储血、发血、配血
▸ 临床用血储存点
独立血库 二级综合医院
未达输血科建制
▸ 独立科室,独立建制
▸ 用房面积 ≥ 80 m²
▸ 4室配置(储/配/发/值)
▸ ABO/Rh+交叉配血
输血科 三级综合医院
年用血量 >5000U
▸ 一级业务科室
▸ 用房面积 ≥ 200 m²
▸ 7室以上完整配置
▸ 全部输血实验诊断
承担储血点任务的机构:无论机构级别,只要承担辖区内临床用血储存转发任务,均须按独立血库或输血科标准建设,并承担对基层的供血和指导职能。
依据: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四条;江苏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第六条;北京市《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2008版)》第四条。
02 用房与功能区——分级标准对照
不同层级机构在业务用房面积和功能室设置数量上有明确差异,下表为三级机构最低配置要求对照:
对比项目 基层血库
(二级以下)
独立血库
(二级医院)
输血科
(三级医院)
最小用房面积
无明确下限
满足功能即可
≥ 80 m² ≥ 200 m² 储血室 ✔ 必须 ✔ 必须 ✔ 必须 配血室(实验区) ✔ 必须 ✔ 必须 ✔ 必须 发血室(窗口) △ 建议独立 ✔ 必须 ✔ 必须 洗涤室(污物处置) △ 可共用 △ 建议独立 ✔ 必须独立 生物安全柜(BSC) △ 建议 ✔ 应配备 ✔ 必须 三区分开(洁污分流) ✔ 必须落实 ✔ 必须落实 ✔ 必须落实
⚠️
基层机构注意:用房面积和功能室数量可以"最简化",但清洁区与污染区的物理隔断不能省,哪怕只是一堵墙、一道门、一条地标线,都必须有明确分区。这是感控底线,不因机构级别而降低。
03 建筑布局与流线——通用原则 + 分级落地
无论是基层血库还是三甲输血科,建筑布局均须满足"洁污分流、三区清晰、流线不交叉"的核心原则。差别只在于实现方式的繁简。
区域划分——依据与正确归属
江苏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第33条明确要求:"工作场所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分区明确,标识清楚。"注意规范用词是"半清洁区",而非"半污染区"。
⚠️
重要前提:输血科的三区划分是相对分区,不是绝对分区。各区之间的界定以"是否直接接触患者感染性标本"为核心标准,同一物理空间内可能因操作内容不同而属于不同分区。各机构应结合实际布局,在规范框架内合理落地,而非机械套用固定房间清单。
各功能区的归属综合以下依据判定:
① 河南省人民医院输血科实验室规划文件:血液贮存、发放处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
② 北京市《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2008版)》:输血科业务用房含血液处置室、贮血室、发血室、输血治疗室;血库业务用房含贮血室、发血室和血液处置区——上述均属洁净业务区范畴。
③ WS/T 442—2024《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定向气流原则:清洁区正压(5~10 Pa),污染区负压(−20 Pa),气流从清洁区流向污染区,不得逆流。
输血科(血库)三区划分(相对分区)
清洁区
正压·Ⅱ类环境
储血室
发血室
血液处置室
血液采集室
输血治疗室
更衣室
值班室
休息室
污染区
直接接触患者标本
标本接收窗口
配血/实验操作区
污物处置间
废弃物暂存
污物通道
分区核心逻辑: 清洁区存放、处置、发放的对象是 来自血站的合格血液 ;污染区操作的对象是 来自患者的感染性标本 。两者须物理隔断,人流、物流不得交叉。江苏省规范第33条规定"储血室、治疗室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范》Ⅱ类环境要求",明确了清洁区的高洁净定位。
工作区内部流线要求——单向流、不逆行、不交叉
江苏省规范第16条明确要求各室"布局、流程应合理";结合WS/T 442—2024定向气流原则及《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26版)》单向工作流向制度,输血科工作区内部存在四条平行流线,须各行其道,互不交叉:
工作区四条流线——方向与禁止事项
① 血液(洁净流)
血站运输箱入科
↓ 验收核对(洁净侧)
↓ 储血室(清洁区)
↓ 血液处置(清洁区)
↓ 发血室窗口发出(清洁区)
全程不接触患者标本
② 标本(污染流)
临床标本送达
↓ 传递窗口接收(污染区)
↓ 配血/实验操作台
↓ 检测完毕留存
↓ 密闭收入废弃物桶
严禁逆向流动回洁净侧
③ 工作人员
清洁区更衣
↓ 进入半清洁区
↓ 进污染区须穿戴PPE
↓ 离开污染区脱手套→手卫生
↓ 返回清洁区再次手卫生
穿越区域必须手卫生
④ 废弃物
操作台就地密闭打包
↓ 黄色医废袋/锐器盒
↓ 污物专用出口
↓ 医废暂存点
严禁经洁净通道运出
洁净流(血液)与污染流(标本)须物理隔离或时间隔离,不得共用传递通道
依据: 江苏省规范第16条(各室布局流程合理);《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26版)》第4.6.3.3条(单向工作流向制度,严禁逆向流动);WS/T 442—2024第3.23条(定向气流原则)。
三类机构的区域布局落地方式
基层血库(检验科代管型):在检验科内划定专用血液操作台(≥1张)和专用储血冰箱区,用隔断或醒目标识线与普通检验区明确分开,形成相对清洁的储血发血区域。必须设置发血交接点(哪怕是一扇推拉窗、一个传递台口),取血人员在窗外签收,不得进入操作区。标本接收和废弃物处置在远离储血设备的端口完成,两者不交叉。
独立血库(二级医院):设独立房间,至少实现"储血室+配血室+发血窗口"三室分设。储血室、发血室在清洁区(正压侧),配血操作台在污染区(负压侧),发血窗口朝向走廊或外侧缓冲区,取血人员不进入内部操作区。
输血科(三级医院):完整的三区两通道布局。清洁区(储血室、发血室、血液处置室、输血治疗室)正压维持洁净;污染区(配血实验室、标本接收窗口、污物处置间)负压防止扩散;办公室等辅助区域归属半清洁区,其余区域根据实际布局划定。发血室设专用对外窗口,取血人员在外签收,全程流线不交叉。
人少时怎么办——流线顺序不能乱
无论机构级别,夜班或人手紧张时,同一名工作人员往往同时承担配血和发血两个环节,这是普遍现实。感控底线不在于是否专人专岗,而在于流线顺序:先在内侧完成配血操作,再走到发血窗口递出血袋。取血人员始终在窗口外等候签收,不进入工作区——这一点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省。
04 人员配备——按用血量分级要求
规范对人员配置的要求分两个层面:已设独立血库/输血科的机构按年用血量有硬性人数下限;基层血库(检验科代管)规范只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无人数硬性下限,但对资质和培训有明确要求。
独立血库 / 输血科——按年用血量的人数下限
≥ 8人 年用血量 > 10000 U
须含临床医学专业人员≥1名
≥ 6人 年用血量 5000~10000 U
建议配备临床医学专业1名
≥ 4人 年用血量 < 5000 U
独立血库人数下限
依据: 江苏省规范第十九条。上述人数要求仅适用于已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或血库,不适用于检验科代管的基层血库。
基层血库(检验科代管)——无人数硬性下限,但资质要求不打折
▶ 人数:规范表述为"检验科指定专人负责输血工作",未设硬性人数下限。但实际排班须保证24小时有人能响应紧急用血,人少时需建立明确的值班与应急联络制度。
▶ 资质:负责输血工作的人员须具有医学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并经过临床输血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专项培训,培训记录存档备查。
▶ 负责人:由检验科主任或其指定的具备相当资质的人员负责,须熟悉输血相关法规、操作规程及感控要求。
▶ 培训来源:基层机构可依托县级医院、省市输血质控中心或上级业务主管单位的培训资源,不得以"人少"为由免除培训要求。
⚠️
感控硬性要求(与级别无关):所有从事输血工作的人员,上岗前须进行HBsAg、抗-HCV、抗-HIV及梅毒四项检测,建立健康档案,在岗期间每年复查一次。患有经血传播疾病者不得从事输血科(血库)相关工作。
05 感控底线——所有机构必须做到
以下各项为感染防控核心要求,不因机构规模和级别而有任何减免,基层机构同样须完整落实:
手卫生与个人防护
▶ 接触血液标本前后、戴脱手套前后、离开操作区前均须执行手卫生,可用流水洗手或速干手消毒剂,依据 WS/T 313 执行。
▶ 配血、接收标本等操作须全程佩戴一次性乳胶手套和医用外科口罩;可能发生血液喷溅时加戴护目镜/防护面屏,穿防渗透隔离衣。
▶ 工作服、防护用品在科室内穿脱,不得穿出公共区域;血液污染后立即更换,按感染性织物处理。
环境清洁消毒
部位
方法与浓度
频次
工作台面(无污染)
500 mg/L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擦拭
每次操作后
工作台面(血液污染)
2000 mg/L含氯消毒剂覆盖15 min后擦拭
随时
地面(血液污染)
2000 mg/L含氯消毒剂处理
随时
储血冰箱内壁
75%酒精或冰箱专用清洁剂擦拭
每周1次
空气消毒(配血室)
紫外线照射 ≥ 30 min,或动态空气消毒机
每日
️ 医疗废物处置
▶ 废血袋、废标本管、废手套等——黄色医疗废物袋,装满3/4即封口标注,不得徒手挤压,严禁混入生活垃圾。
▶ 针头、安瓿等锐器——当场放入耐刺穿锐器盒,严禁二次分拣,锐器盒装满3/4即封盖。
▶ 实验废液——含氯消毒剂(≥2000 mg/L)处理 ≥ 30 min后方可排入专用下水道;不得直接倒入普通下水道。
▶ 废弃物转运记录保存 ≥ 3年;基层机构可使用医院统一的医废交接单。
职业暴露处置(六步法)
发生针刺伤或血液喷溅——立即按以下步骤处置
① 挤
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挤压,挤出伤口血液,勿回吸
② 冲
流动清水冲洗≥5 min;眼/黏膜用生理盐水冲洗≥5 min
③ 消
碘伏或75%酒精消毒伤口,无需包扎过紧
④ 报
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感控部门,填写职业暴露报告单
⑤ 查
24小时内抽血查HBsAg、抗-HCV、抗-HIV基线
⑥ 防
HIV暴露须在72小时内启动PEP(暴露后预防用药)
基层机构须提前明确暴露后就诊流程,张贴应急处置卡于工作区醒目位置
06 写给基层机构的感控"十不得"
结合规范要求和常见问题,基层血库感控工作特别强调以下"十不得":
❌ 不得将储血冰箱与普通药品/食品冰箱混用,或在储血冰箱内存放非血液物品。
❌ 不得让取血人员进入配血操作区,取血必须在发血窗口或指定缓冲区完成。
❌ 不得裸手接触血液标本和血袋,全程须戴手套,脱手套后即洗手。
❌ 不得将废血袋、废标本管混入生活垃圾,须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
❌ 不得使用非指定采供血机构(血站)提供的血液,严禁自采自供。
❌ 不得关闭或停用储血设备的温度报警装置,温度异常须有书面记录和处置措施。
❌ 不得省略输血前乙肝、丙肝、HIV、梅毒四项检测,文件须留存备查。
❌ 不得在未接受专业培训的情况下上岗操作,培训证书须存入人员档案。
❌ 不得忽视职业暴露,发生刺伤/血液污染后必须立即处置、登记、上报。
❌ 不得省略清洁消毒记录,每日消毒须有文字记录,可简化但不可缺失。
— 主要参考标准与规范 —
【WS/T 794—2022 输血相容性检测标准】
【WS 399—2023 血液储存标准(2024年9月1日起强制实施)】
【WS 400—2023 血液运输标准】
【WS/T 442—2024 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
【WS/T 312—2023 医院感染监测标准】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医发〔2000〕184号)】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
【江苏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苏卫医〔2008〕20号)】
【北京市《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2008版)》】
【《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26版)》】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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