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确定龙洋地块(人民大街以西、富城路以北)项目征收范围的公告,范围为东起北人民大街、西至永盛街;南起富城路、北至规划丙一路。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龙洋地块

(人民大街以西、富城路以北)

项目征收范围的公告

长宽府发[2026]9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和《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拟对长春市宽城区龙洋地块(人民大街以西、富城路以北)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起北人民大街、西至永盛街;南起富城路、北至规划丙一路(以最终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附图为准)。

二、征收部门: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三、征收实施单位: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四、暂停办理: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7年8月5日止,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房屋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改变房屋用途和迁人户口或分户、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

五、禁止事项:征收范围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六、房屋调查登记: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5日止,征收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七、其他事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征收决定》将依据法定程序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5日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