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出境要收紧了?”“以后出国旅游是不是难了?”——这几天,不少人的朋友圈被类似话题刷屏。

事情的起因,是刚刚公布的一部新规——《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自2026年9月15日起施行。

其实,仔细看完《规定》的19条内容,你会发现,绝大多数人无需焦虑,反而可以放宽心,真正该紧张的,是“另一批人”。

先说说为什么要出台新规?

2013年起施行的《出境入境管理法》,是我国出境入境管理领域的“基本法”。

但是,随着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全面推进,出境入境管理中出现了一些新挑战新问题,迫切需要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出台《规定》,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这些新问题,包括时有发生的海外重大突发事件、出境入境作假、中介机构违法违规等。

《规定》的出台,正是对上述新问题的回应——不是收紧大门,而是补齐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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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拦住”不该前往的高风险之地。

安全风险,是出境人员最关切的问题,但过去人们对海外风险的认知,往往来自碎片化信息,难以第一时间掌握全面、权威的形势研判。

《规定》明确,国务院外交、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以及驻外外交机构,应当根据有关国家和地区战争或者武装冲突、社会治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传染病疫情等安全形势,及时公开发布国外安全提醒和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

更重要的是,这些提醒不只是“仅供参考”。《规定》要求,移民管理机构在受理、审批出境入境证件申请和实施出境边防检查时,提醒公民谨慎前往高风险国家或者地区,对确需前往的提醒其关注当地安全形势,加强安全防范,必要时劝阻其前往风险等级为最高级别或者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案件突发高发的国家或者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成协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规定》提出完善出境安全风险防范制度,是应对复杂国际安全环境、公民出境安全需求的现实选择,实现从被动保护到积极风险防范的转型。

其次,是“拦住”违规出境入境的人。

近年来,随着我国公民出境人数不断增长,实践中出现了上当受骗出境或者虚构事由非法出境从事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或者违规出境后向境外非法转移技术,危害国家产业安全、技术安全等问题。

为此,《规定》一方面加强出境管理,要求出境人员申请出境的事由应当真实、合法,并配合移民管理机构核实身份、申请事由;规定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作出虚假陈述的,移民管理机构有权决定不予签发出境入境证件或者不准其出境。

另一方面,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授权,完善不准出境情形,对因骗取出境入境证件、非法出境入境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在境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以及违反出口管制、技术进出口管理等规定可能危害国家产业安全、技术安全的,依法不准其出境。

如其中规定,中国公民在境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可以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经驻外外交机构等核实后,由其境内住所地省级人民政府决定自回国之日起6个月至3年以内不准其出境。

至于入境人员,《规定》要求,申请入境、停留居留的事由应当真实、合法,并配合移民管理机构、签证机关核实身份、申请事由;规定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对具体的不准入境情形,《规定》也进行明确:外国人在境外申请办理中国签证或者在口岸申请入境时提供虚假材料、作出虚假陈述的,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骗取出境入境证件、非法出境入境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不准其入境。

最后,是“拦住”不规范的中介服务。

今后,我国对接受出境入境人员委托从事出境入境政策咨询、证件代办、手续办理等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规定》明确要求,中介服务机构自设立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移民管理机构备案。同时指出,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不得有发布虚假信息或者通过夸大宣传、误导性宣传等方式招徕服务对象,提供或者协助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协助他人违规办理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护照等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手续等行为。

这些都意味着,对出境人员来说,今后选择中介机构时,多了一道“官方认证”的筛选门槛,反而更安全、更放心。

开放不是无边界的放任,便利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是新规传递出的明确信号。

为更好保护出境入境人员的合法权益,《规定》还专门强调,在加强对出境人员人身安全保护的基础上,加强对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同时规定,出境入境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泄露、出售、非法提供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个人信息。

可以说,9月15日之后,只要你出行事由真实合法、主动关注官方安全提醒、选择合规备案的中介机构,我们依然可以从容、顺畅地踏上出境行程。

这不是一道更高的门槛,而是一份更踏实的出行底气。

(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