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时,我有个好朋友Carly迷上一个叫Liam的男生。她会跟着他去上课,把他的课表背下来,几乎把全部生活都围着他转。当时,Liam根本不知道她的存在。直到有一天,她在Myspace上不小心公开了自己对Liam的喜欢,被Liam的朋友看到。Liam立刻拉黑了她,还在校园里躲着她,说她是跟踪狂。我却觉得,她不是跟踪狂,只是“恋爱脑”犯了。 最近我学到一个词:limerence,中文常译作“痴迷”或“恋爱上瘾”。它是一种不由自主的、强烈的浪漫痴迷状态——对另一个人产生近乎病态的执念。它不是由真正的爱本身驱动,而是由“对方可能回应我”的不确定希望驱动。脑子里全是对方,不断美化对方,情绪还会在狂喜和绝望之间剧烈摇摆。 对ADHD患者来说,这种状态尤其危险。因为多巴胺缺乏,他们的大脑长期处于“调控不足”的状态。一个突然出现的新恋人,会带来巨大的多巴胺洪流,那一刻终于感觉自己真正“活着”。于是大脑追逐对方的方式,和追逐硬性毒品时几乎完全一样。ADHD的“过度专注”特质,也会让人像锁定目标一样死死锁住这个人。 所以,当你把某人当成“灵魂伴侣”时,不妨问一句:我是真的爱TA,还是只是沉迷于那种“被唤醒”的感觉?如果这段关系只会让你时而上天堂、时而下地狱,那么你爱上的可能不是TA,而是自己大脑里的多巴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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