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周分陕而治:“陕”字的本义与3000年前的王朝分界
西周成王元年,武王姬发崩逝,成王姬诵年幼,无法亲理朝政。周公旦以武王同母弟的身份摄行王事,召公奭位列三公,对周公摄政心存疑虑。
周公旦作《君奭》一文,向召公奭剖白心迹,原文见于《史记·燕召公世家》:“我之所以弗辟而摄行政者,恐天下畔周,无以告我先王太王、王季、文王。三王之忧劳天下久矣,于今而后成。武王蚤终,成王少,将以成周,我所以为之若此。”
召公奭读罢此文,疑虑消解。二人遂定下分界之约,以“陕”为界,分治天下。此事最早见于《春秋公羊传·隐公五年》,“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
此处的“陕”,指的是陕塬,又称陕陌,地理坐标位于今天的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境内,是一片东起崤山、西接潼关、北临黄河、南依秦岭的黄土台塬。此地地势高亢平坦,扼守东西交通咽喉,是西周都城镐京与东都洛邑之间的必经之地。
“陕”字本身为形声字,左“阜”右“夹”,“阜”本义为土山丘陵,“夹”有夹持之意,合起来便是被两山夹持的狭长黄土台塬,完全契合陕塬的地理特征 。
西周王朝为明确分界,在陕塬立起一根高3.5米的石柱,名为分陕石柱,石柱之上刻有分界铭文,史称“立柱为界”。此石柱历经三千年风雨,至今仍有实物存世,是目前国内发现的唯一一件西周时期的分界界石,现藏于三门峡市虢国车马坑博物馆。
自此,“陕”字从一个具体的地理标识,衍生出了方位含义。“自陕以西”的地域范围,被时人简称为“陕西”,此时的“陕西”,仅为方位指代,并非正式的行政区划名称。
二、从方位词到正式地名:“陕西”二字纳入行政体系的全过程
分陕而治之后的近千年间,“陕西”始终作为方位词使用,未被纳入正式行政区划。春秋战国时期,陕塬以西的关中地区为秦国辖地,秦汉时期,此地设内史、三辅,魏晋南北朝时期,先后设雍州、司隶校尉等建制,均未使用“陕西”作为正式地名。
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一年,朝廷在陕塬所在地设置陕州,治所位于陕县,也就是今天的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陕州的设置,让“陕”字从地理标识正式成为行政区划名称,为后续“陕西”的定名奠定了基础。
唐肃宗至德二年,朝廷改陕虢节度使为陕西节度使,治所仍设于陕州,辖陕、虢、华、同四州之地。这是中国历史上,“陕西”二字第一次被用作正式的军政区划名称。《旧唐书·地理志》明确记载:“陕西节度使,治陕州,领陕、虢、华三州。”
五代十国时期,中原王朝延续唐代建制,多次设置陕西节度使,治所始终设于陕州。这一时期,“陕西”所指代的地域范围,逐步向西扩展,覆盖了今天陕西省关中地区的部分地域。
宋太宗至道三年,朝廷分天下为十五路,正式设置陕西路,治所设于京兆府,也就是今天的陕西省西安市。这是“陕西”二字第一次作为正式的一级行政区划名称,出现在中国的行政体系中。
北宋时期,陕西路的辖境范围极广,涵盖了今天陕西省全境、甘肃省东部、山西省西南部、河南省西部以及青海省东部的部分地区。宋神宗熙宁年间,陕西路被分为永兴军路和秦凤路,习惯上仍合称为陕西二路,“陕西”作为地域名称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三、省级建制的定型:从陕西行省到陕西省,名称近千年未改
元朝建立后,推行行省制度,在全国设置行中书省作为一级行政区划。元世祖中统三年,朝廷设置陕西四川行中书省,治所设于京兆府。至元二十三年,朝廷将陕西四川行中书省拆分,分别设置陕西等处行中书省与四川等处行中书省。
陕西等处行中书省,简称陕西行省,治所设于奉元路,也就是今天的陕西省西安市。“陕西等处行中书省,为路四、府五、州二十七,属州十二,属县八十八。”
这是中国历史上,陕西第一次作为正式的省级行政区划名称出现,奠定了后续近千年的行政建制基础。
明朝洪武二年,大将军徐达率军攻克奉元路,改奉元路为西安府,改陕西等处行中书省为陕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民间仍习惯称之为陕西省。明代的陕西承宣布政使司,辖境范围远超今天的陕西省,涵盖了今天陕西、甘肃、宁夏三省区全境,以及青海省东部、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的部分地区。“陕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领府八,属州二十一,县九十五。”
清朝初年,朝廷沿袭明代建制,仍设陕西布政使司。康熙二年,朝廷分陕西布政使司为左右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司驻巩昌府,左布政使司驻西安府。康熙六年,朝廷改左布政使司为陕西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司为甘肃布政使司,陕西省与甘肃省分治。
至此,陕西省的辖境范围基本与今天的陕西省一致,“陕西省”这一名称被正式固定下来,历经清代、民国,一直沿用至今 。
四、官方简称的确定:陕西为何定“陕”为简称,而非“秦”
陕西省的简称“陕”,并非与省名同时确定,而是经历了长期的演变过程。元明清三代,陕西省的官方名称虽已固定,但并未明确规定官方简称,民间既有用“陕”指代陕西,也有用“秦”指代陕西的情况。
东汉时期的《张迁碑》中便有“邵伯分陕,君懿于棠”的记载,此处的“分陕”已被用来指代陕塬以西的区域,是目前可考的最早将“陕”作为陕西简称的文献记录。
清朝末年,电报技术传入中国,官方与民间的电报往来,需要用一个字来指代各个省份,以缩减电文长度、避免传递错误。这一时期,各省开始逐步确定固定的单字简称。
当时的电报往来中,针对陕西省的指代,曾出现“陕”与“秦”两种用法。最终,官方文书中统一采用“陕”作为陕西省的简称,核心原因在于,“秦”所指代的地域范围过于宽泛。
春秋战国时期,秦国的辖境不仅包括今天的陕西省,还涵盖了今天甘肃省东部、四川省北部、山西省西南部的广大地区,这些地区在后世也长期被称为“秦地”,若以“秦”为简称,容易出现地域指代的混淆 。
而“陕”字,从宋代陕西路设置以来,便一直是陕西省官方名称的核心用字,具有唯一的地域指向性,不会与其他地域产生混淆。
民国十七年,国民政府内政部正式公布《各省区简称表》,明确规定陕西省的官方简称为“陕”,同时允许以“秦”作为别称。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官方文件的形式,确定陕西省的简称为“陕”。
新中国成立后,延续了这一规定,正式确定陕西省的简称为“陕”。今天我们所使用的机动车号牌、行政区划代码等官方标识中,均以“陕”作为陕西省的官方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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