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的名义里面,丁义珍到了美国的生活,可以说是相当惨不忍睹了,自己手里没啥钱不说,自己还被黑帮控制,要在餐馆里面靠着刷盘子来获取一定的生活费,这点在美国压根不够干什么的,很难想像曾经的副市长会混得那么惨,但事实可能比想象中还要惨,因为我找了找原型,发现原型在美国的日子那叫一个惨不忍睹。
和丁义珍高度相似的人,那便是王振忠,他原先是福州公安局副局长,他当时比丁义珍好很多了,在案发前就准备了两本美国护照,并且把一千万美元转移到了美国,逃跑前的他还顺带把警花情妇也给带走了,他当时贪污了1个亿的人民币,在国内,他最多被判无期,可到了美国,他的日子可就开始慢慢进入美式斩杀线了。
刚到美国那会,他的确是日子还算不错,在美国买了一套别墅和一辆跑车,你以为他每天就能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了,事实也的确如此,前期的他的确是这么一回事,可是,他这样一个在美国没有根基,没有人保护的人,拿着大笔钱,你觉得他能好过到哪里去?很快,就有黑帮找上门来了,在国内,好歹有人保护,美国可不一定。
当时的王振忠不得不把钱全部都拿出来孝敬这群人,很快的,这位曾经风光无限的副局长,带到美国的积蓄就被他给榨干了,此时的他已经是穷光蛋一枚了,当初跟他一起跑到美国的情妇一看他已经没有任何价值了,立马就把他剩下的钱全部都给卷跑了,而这时候,他不是还有车和房子吗?不好意思,美国是一个有着严格房产税的地方。
很快,他的房子也被法院收走了,车子也不在了,此时的王振忠只能住在一个破旧的出租屋里,每天靠打零工度日,跟丁义珍差不多,他也是在餐馆里面洗盘子,由于长时间保持高强度的工作,王振忠最终患上了肝癌,不幸去世了,从他跑到美国到他去世,仅仅只用了不到五年时间,他就被美国的斩杀线给斩杀了。
最讽刺的是他死后,可并不是被直接安葬,而是被拆除掉一些还能用的器官之后,被安葬在了美国纽约的一个公共墓地里面,并且连块墓碑都没有,为啥?很简单,美国是一个高度资本化的社会,想死后有墓碑有好的地方,那都是需要花钱的,他已经没有价值了,很自然被淘汰也很正常,可以说,丁义珍在美国的情况并不是什么大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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