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由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的首个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发布,将于2028年正式实施,我国1987年发布的《化妆品卫生标准》同步废止。

国家标准《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起草组组长安抚东表示,铅、砷、汞、镉等重金属在自然界广泛存在,现有工艺水平无法完全杜绝其作为微量杂质残留。新国标对其严格限量,要求每千克产品残留控制在1至10毫克以内。对于易产生甲醇、石棉、苯等残留的原料,要求企业严控残留,加强检测,精准防范化妆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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