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玉良
民间中医周恩起一纸诉状将国家卫健委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告上法庭,呼吁修订《中医药法》。2026年7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6)京01行初605号驳回了他的起诉,此案迅速引发舆论热议,支持者称其为“中医脊梁”,反对者则质疑他的“螳臂当车”。作为评论人,我认为这起诉讼本质上是“无证中医”群体在现行制度框架下,以法律为武器做出的最后倔强,而“倔强之源”在于西医思维下的“水土不服”。
周恩起的诉讼焦点,直指现行中医资质审核标准与中医传承规律的脱节。这背后,是中西医两套截然不同的认知体系在制度层面的碰撞。周恩起认为用西医的尺子量中医的方子,本身就是一种认知错位。西医强调标准化、成分、剂量精确;中医则讲究辨证论治、一人一方、整体调理。翻看中医史,不管是扁鹊的望色断病、华佗创麻沸散,还是张仲景随证加减经方,这些名垂千古的大医,皆靠灵活性与疗效立足,而非“标准化流程”。周恩起是一位自学中医四十余年、没有医师资格证的民间传统中医,像他这样的人在中国仍然成千上万,始终笼罩在非法行医的恐怖阴霾下难以自拔。如何找出一条出路?周恩起代表千千万万的“无证中医”拿起了法律的武器。
不管周恩起胜诉还是败诉,我们得承认,他是一位理性的“无证中医”,他没有上访闹事,而是以法律为武器进行“战斗”,这为构建法治社会提供了一个范例。周恩起通过研究《中医药法》寻找法律的漏洞,对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起行政诉讼是需要非凡勇气的,状告国家部委本身,就是“无证中医”这个群体的破釜沉舟。
不得不提的是,中医诊疗相对廉价,若按西医“新药审批”标准,每味中药都需投入巨资做临床试验,这无形中将中医推入资本的“高门槛”陷阱,使“无证中医”群体感受到制度性挤压。必须承认,现行法律并非没有为民间中医留出通道。《中医药法》明确了两条路径:一是师承满三年经考核推荐后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二是经多年实践确有专长,通过省级考核即可取得资格。地方层面,贵州已推出侧重实践能力的“追试制度”。这些举措表明,制度并非完全堵死民间中医的路,而是在努力寻找安全与传承的平衡点。但现实中的挫败感同样真实,一些民间中医被以“无医术渊源”等理由排除在“合法门外”,周恩起的起诉,正是这种集体焦虑的一次集中爆发,他质疑的不是监管本身,而是用管理西药的思路去套中医药的“水土不服”。
我认为,对周恩起的“倔强”需一分为二地看。一方面,他触动了真问题。用西医思维管理中医,如同用钢琴调律标准评判古琴——音律或许都对,但神韵全无。当“会看病的没证,有证的不会看病”成为吐槽,说明现有考核体系确实需要更多适配传统医学特质的弹性空间,而非简单的“一刀切”;另一方面,必须清醒地看到:“无证行医”在任何国家都是对生命安全的威胁。近年来,打着中医旗号的地下黑诊所、虚假宣传骗局层出不穷,十部门联合开展的专项治理恰恰证明监管的必要性。因此,周恩起的“倔强”不等于所有“无证”诉求都合理,社会上确实有许多打着中医旗号的“江湖骗子”,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问题的关键不是“要不要证”,而是“如何建立一套适配中医、能识别真才实学的认证体系”。
周恩起正是这个诉讼逻辑,他请求国家卫健委尊重中医传承发展规律,修订“西医思维”制定颁发的现行《中医管理条例》,对一审法院驳回他的诉讼表示不服,要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提出上诉。周恩起的诉讼也许难逃败诉的结局——历史上有类似案例,法院最终均维持了监管部门的决定。但这起案件更大的价值,或许在于再次将“中西医管理思维冲突”的议题摆上台面。当这场“最后的倔强”尘埃落定,真正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在守住医疗安全底线的同时,给那些身怀绝技的民间中医一条更有尊严、更符合其成长规律的出路,毕竟中医药的传承不能只靠一纸诉状,更不能只靠一腔孤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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