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出殡变女儿“勒索”现场?法院:协议里的100万元的约定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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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出殡变女儿“勒索”现场?法院:协议里的100万元的约定撤销

亲人离世,本应入土为安,然而父亲出殡当日长女竟堵门阻拦,要求签下补偿其100万元的协议,这份“承诺”法律是否认可?近日,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撤销权纠纷案。

顾某与妻子孙某育有两个女儿。长女依兰长期离家生活;次女若兰则婚后留在父母身边,平时对父母的日常照料较多。若兰的儿子壮壮成年后,顾某、孙某老两口于2019年将名下房产过户给了壮壮。

对此,依兰心里有了疙瘩。她觉得自己对父母同样尽心付出,房产却给了外甥壮壮,埋怨父母偏心;若兰则认为自己多年来守在父母身边尽孝,且父母并未在经济上亏待姐姐,不存在偏心。这碗水到底端没端平,姐妹俩各有各的说法,但这份积压已久的心结,在老人离世后彻底爆发了。

2025年1月,顾某病逝。出殡当日清晨,依兰把灵堂大门落了锁,又搬来长凳坐着堵住门口,阻止亲友及丧葬工作人员进出。多年积怨涌上心头,依兰情绪激动,高声要求妹妹若兰和外甥壮壮给予自己300万元经济补偿。

按照当地风俗,办丧期间大门必须敞开,出殡须在上午11点半之前完成,最迟不能超过12点。面对众人劝说,依兰始终不为所动,表示财产问题不解决,就别想出殡。时间一分一秒流逝,亲友们轮番劝解调和,依兰的要求降到100万元,并提出将房子卖掉,用卖房所得款项支付。

无奈之下,为了按时出殡,若兰及母亲孙某、儿子壮壮最终在协议上签了字:房子按当年市场价出售,卖房款中的100万元给依兰;依兰放弃父亲遗产,各方从此“两清”。签字落笔,出殡队伍才终于成行。

丧事办完,壮壮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协议中关于卖房分款的约定。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壮壮表示,这份协议是在外祖父出殡当日被姨妈依兰堵门胁迫签订的,严重违背真实意愿。依兰则认为,签订协议是为了化解家庭内部长期存在的财产争议,且在“长辈劝解、家人协商”下达成,不存在胁迫行为,100万元是她应得的补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依兰是否以胁迫手段迫使原告等人签订协议,该协议是否应予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胁迫的构成,须具备胁迫故意、胁迫行为、手段或目的的不法性,且受胁迫方因恐惧而作出意思表示,即胁迫与意思表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本案中,依兰在父亲出殡当日,利用丧事仪式的紧迫性及公序良俗的特殊情境,以堵门、阻挠出殡为要挟,迫使若兰、壮壮及孙某在极短时间内接受其财产分配要求。该行为客观上对若兰等人形成心理强制,使其为避免丧事受阻而违背真实意愿签署协议,符合胁迫的构成要件。依兰辩称协议系自愿协商达成,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抗辩与堵门阻挠出殡的客观事实相矛盾。案涉房屋已登记于壮壮名下,依兰无权直接处分他人财产,其主张对家庭财产有贡献,但亦未提供有效证据佐证,法院均不予采纳。

综上,案涉协议符合撤销条件。法院最终判决撤销协议中关于“出售房屋,卖房款中的100万元给依兰”的约定。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通讯员 康嘉倩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徐晓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