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高法院联合举行“扎实做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准备工作 为美丽重庆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新闻发布会。重庆日报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实施,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新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芹介绍,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四个方面的新要求主要体现在:
第一,政治上有新要求。法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将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转化为法治刚性约束,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重庆地处三峡库区腹地,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要切实强化“上游意识”,扛起“上游责任”,在推动长江生态环境修复中发挥示范作用。这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将法典学习实施与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一体推进,依托法典制度推动生态修复、流域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常态化、法治化,实现生态改革任务与地方环境法治建设同步落地。
第二,理念上有新要求。法典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绿色低碳转型,构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制度框架。重庆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核心城市,工业门类齐全、城乡空间交错、山地流域生态系统独特。这要求全市生态环境部门要紧扣法典新制度,用好生态环境准入、排污许可、碳减排约束等法定手段,倒逼传统产业绿色转型,以长江流域优良水质、两江四岸优美生态、全域低碳转型成果,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三,目标上有新要求。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度关注老百姓可感可及的生态环境问题。重庆具有立体山地城市布局、餐饮业态密集、建筑工地量大和次级河流小微水体较多的实际情况,全市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落实法典赋予的监管职责,联合多部门协同治理,持续推动餐饮油烟综合治理、建筑施工噪声管控、城乡黑臭水体动态清零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
第四,措施上有新要求。法典要求更加精准科学,提升监管质效,规定建立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新增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制度,推行重点行业企业污水治理与排放水平绩效分级,从法律层面杜绝“一刀切”式粗放监管。这要求全市生态环境部门要针对不同区域生态功能、行业排污特征、企业环保绩效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优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因地制宜、因企施策,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与实效性。
来源 | 美丽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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