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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决定自2026年8月13日起启用以下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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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上述点位,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限速60km/h)、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安康市公安局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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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康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汤小珊

责编:张翡

终审:阮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