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名女员工入职被要求孕检,公司此举是否涉嫌就业歧视?
有些事情从法律层面讲这的确就涉嫌就业歧视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已明确将 “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列为用人单位招录禁止行为,人社部等九部门也早已出台通知严令禁止此类操作。本次北京涉事公司被罚款 2.2 万元、责令整改,正是触碰法律红线的直接后果,性质上属于明确的就业性别歧视。
但从人性情感角度,这就是企业吃亏后的一种防御机制,因为总有一些女性或者夫妻就钻法律这个空子,就以怀孕这个事情争取自己的权益。但实际上从员工和公司的价值层面,还并未个给企业做什么有效的贡献,甚至贡献值还是负数,依旧拿着高额薪水不上班!
那你说公平吗?11名员工,如果其中有50%是已经怀孕的,那对于一个中小公司都能直接拖垮。据全国妇联及相关学术研究测算,国内企业雇用一名女职工并承担其一孩生育相关成本,平均约为 3.2 万元;若叠加延长产假、三孩政策,成本可攀升至 9 万元以上。
除了直接的工资、社保支出,还包含岗位空缺、临时补人、工作衔接的间接成本,对利润微薄的中小微企业冲击尤为明显。
有多少员工努力做业绩都不够养活几个不干活却拿着高薪的人,这让怎么说?
有时候就是一朝被蛇咬三年怕井绳的敏感,就像网友分享他们公司一样,有一个女性就是怀孕后还要拿着一分不少的工资,如果少了还拉横幅来闹,人家彻底就变成了全部是男性的公司。这也是很多企业的隐性操作 —— 明面上不写性别限制,面试时旁敲侧击打听婚育计划,最终以 “岗位不匹配” 为由淘汰女性求职者。这类隐性做法更难取证监管,却真实压缩着女性的就业空间。但你能这家公司吗?我觉得不能,只能说一个老鼠害一锅汤。
当然曾经一路走下来的女性还是继续在,但不再招女性了,虽然有女性来面试也不歧视,还会聊30分钟,但最终没有被录取,这个也没有办法说。
本质问题就是被算计怕了,而且但凡当老板的人,你看有多少人嗯愿意长期当冤大头的,那岂不是老板给员工打工了。肯定是要快速做出调整,从而摆脱局面的。目前多地已在探索生育成本共担机制,对育龄女性占比高的企业给予税费减免、社保补贴、生育津贴加码。只有把企业承担的生育成本合理分摊出去,才能从根源上减少这类防御性的歧视操作。
这件事从来不是 “企业坏” 或 “女性钻空子” 的二元对立。法律要守住女性平等就业的底线,企业的经营压力也不该被无视。生育本是社会责任,不该由女性个体和单一企业全额买单。唯有政企社三方共担成本,才能既保障女性就业权,也让企业不用再靠踩法律红线自保。对此大家是怎么看的,欢迎关注我“她解忧”和我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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