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门官方公示一则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2025年12月11日09:00河北省衡水市深州市安华物流1号、2号综合办公楼项目发生火灾事故,本次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本起事故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7日11:43。

根据深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2月12日对该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本次火灾事故正式定性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被认定为事故责任单位,多名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被追责,后续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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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参建各方概况

  • 建设单位:深州市安华物流有限公司
  • 施工单位:衡水瑞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河北恒昇永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设计单位: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监理单位:本项目无监理单位

二、涉事单位违法违规及责任认定

1、深州市安华物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182765169318Q

企业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对项目现场安全风险管控缺失,是本次事故责任单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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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衡水瑞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102MA08CXUC9W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重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存在多项漏洞:未及时制止现场违规作业行为,未落实安全管控措施、未及时消除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施工风险辨识能力不足;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执行不严、落实缺位,最终诱发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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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事故追责人员名单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本次事故多名关键岗位人员承担事故责任,具体如下:王占卜(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张湾华(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薛静(其他责任人员)、贾膨硕(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齐永言(施工单位其他责任人员)、康路(施工单位其他责任人员)、李志远(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王亮亮(施工单位其他责任人员)、申小兵(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

四、后续处罚处置措施

公示明确,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将严格依照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认定结果,对深州市安华物流有限公司、衡水瑞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同时向相关执业资格发证机关移送处罚建议,从严落实行业信用惩戒与人员追责。

五、行业安全警示

建筑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是高频高危风险点,动火审批、岗前安全教育、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应急演练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硬性底线。本次事故暴露出部分项目存在动火管理失控、安全教育缺失、隐患整改不力、应急能力不足、甲方监管缺位等典型问题。

在建项目务必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控动火、用电、易燃材料堆放等关键环节,健全全员安全教育及现场巡查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坚决杜绝违规作业,严防火灾伤亡事故重演。

信息来源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