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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15时14分

昌平区一小区内

停放在路边三轮车上的杂物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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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情发生后

社区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

迅速开展初期处置

成功压制火势

救援人员抵达现场后

全面排查隐患防止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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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物为何突然起火?

消防救援人员通过查询小区监控发现

一名儿童因好奇玩火

引燃了三轮车上的杂物

后续对该孩童及家长进行了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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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次事件并未引发严重后果

但家长们务必引以为鉴

这样的事情并非个例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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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浙江宁波一小区一楼梯间突然起火。调查发现,是一名4岁小男孩拿了家长随手放在家里的打火机,点燃楼梯间堆放的杂物后离开现场。物业工作人员发现后及时到场将火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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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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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1日,湖南郴州一商业街发生火情。监控显示一名男孩手持打火机,点燃食品店门前堆放的塑料泡沫箱,火势迅速蔓延。男孩点火后走向相邻商铺,逐个尝试点燃门口堆放的物品,隔壁商户与店主联手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才未酿成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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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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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四川成都一居民楼内的电梯发生火情。监控显示,两名男孩在电梯内把玩打火机,点燃了悬挂于轿厢壁上的塑料装饰物,火苗蹿起的瞬间,男孩们转身逃离。居民发现后及时将火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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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家长可能认为

“孩子还小,玩火只是无心之失”

但事实上

儿童玩火引发事故

监护人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满 16 周岁人员过失引发火灾,不承担刑事责任,依法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家长们务必重视

对孩子的安全教育

让其正确认识火的危害

告诫孩子不能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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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品:北京消防全媒体中心

编 辑:王子健、 刘鸿涛

审 核:詹 璐

来 源: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