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安徽证监局8月3日披露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煌钢构")因信息披露违规及内控管理不到位,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董事长杨俊斌、总裁郑茂荣等5名高管同步被追责。

定期报告存在错报 信息披露不规范

根据安徽证监局调查结果,富煌钢构存在2025年度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错报问题,同时涉及2024年个别信息披露不规范情形。监管部门指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五名高管被认定承担主要责任

安徽证监局在公告中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及责任期间:

  • 2024年董事长兼总裁曹靖
  • 2025年董事长杨俊斌
  • 2025年总裁郑茂荣
  • 2024-2025年董事会秘书窦明
  • 2024-2025年财务总监李汉兵

上述人员被认定对公司相应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的规定。

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富煌钢构及郑茂荣、李汉兵、杨俊斌、曹靖、窦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充分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强化内控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方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安徽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告同时指出,当事人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