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近日,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通电子”)发布了《公司章程(2026年8月修订)》公告,对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董事会职责、利润分配政策等核心内容进行了系统性修订与完善。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治理水平,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公告显示,信通电子成立于2025年4月28日,由山东信通电器有限公司以经审计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并于2025年7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376.6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淄博高新区柳毅山路18号。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
修订后的章程明确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权力分配。公司股东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等重大职权。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进一步提升决策专业性和科学性。
值得注意的是,章程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作出了严格规定,明确了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将被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同时,公司建立了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确保董事在离任后仍对公司承担相应的忠实义务。
股东权利与股份管理
章程详细规定了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东享有依照其所持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参与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及财务报告等权利。同时,股东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序号发起人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出资方式1李全用净资产折股2王乐刚净资产折股3王丙友净资产折股4李莉4.09净资产折股5蔡富东88.82.96净资产折股6王泽滨88.82.96净资产折股7刘在平27.30.91净资产折股8吕昌峰27.30.91净资产折股9任德保20.70.69净资产折股10王淑鹏13.50.45净资产折股合计3,000
在股份管理方面,章程规定公司股份采取记名股票形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股份。
经营宗旨与范围明确
章程指出,信通电子的经营宗旨是致力于成为卓越的行业智能运维解决方案提供商,通过持续不断地科技创新为客户提供最佳解决方案,最终实现员工、股东、客户价值的最大化。
公司经营范围广泛,涵盖物联网设备、通信设备、智能终端、人工智能设备等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以及计算机软件、人工智能基础软件、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的开发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等。此外,公司还涉及电力设施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以及货物、技术进出口等业务。
利润分配政策清晰
修订后的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作出了详细规定。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或每连续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净利润的30%。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盈利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优先采取现金股利分配。同时,章程还规定了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确定不同的现金分红比例。
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
章程强调了公司的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并向董事会负责。
在对外担保方面,章程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重大对外担保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此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是信通电子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的重要举措,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决策效率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投资者可通过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了解更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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