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新都区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向社会曝光第七十七期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典型案例。

案例一

当事人:成都金裕丰索尔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街道公益社区48号。

问题隐患:叉车定期检验不合格、驻车制动手柄未设置防止意外释放功能(为重大事故隐患)。

处置措施:立即停止使用,对不合格项目进行维修,待维修后申请检验机构复检,复检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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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 45067—2024)4.10规定,叉车(厂场车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仍在使用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A.定期检验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B.电动车辆电源紧急切断装置缺失或失效。

C.制动(包括行车、驻车)装置缺失或失效。

案例二

当事人:成都迎君食品有限公司

地点:新都区新繁街道新繁大道75号。

问题隐患:锅炉未张贴有效的检验合格标识(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处置措施:将有效的检验合格标识(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张贴在锅炉的显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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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迎君食品有限公司已对该隐患立行立改,将有效的检验合格标识(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张贴在锅炉的显著位置。

前期整改情况:第七十五期、第七十六期曝光问题隐患已整改完毕

区市场监管局将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要时间节点,持续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工作。广大群众如发现有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

【图文】:特设科 高颂磊

【编辑】:办公室 李 雯

【核稿】:办公室 王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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